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全称: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306号 邮编:430070 (南湖校区)
[设:电力电子工程系、机电工程系]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五里界中洲岛 邮编:430202(汤逊湖校区)
[设:水利工程系、建筑工程系、商贸管理系]
三、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四、办学类型: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 、学院概况:
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是2002年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办学60 年来,累计为国家培养和输送各类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4万多名,并逐步发展成为全国重要的水利水电人才培养基地、水利部行业定点培训中心和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2012年,被水利部确认为首批“全国水利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确认为全国首批“示范鉴定所(站)”,被省教育厅授予“省级平安校园”,被湖北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最佳文明单位”光荣称号。2013年,被湖北省总工会授予“湖北五一劳动奖状”。
学院共有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600亩,在校生8600余人。学院现有在职教工430人,其中专任教师242名,正、副高级职称教师95名,“湖北名师”1名,湖北省“楚天技能名师”特聘教学岗位6个。学院设有院办、党办等11个职能处室和职业技能鉴定所、后勤服务中心等3个管理单位;开设有水利工程系、建筑工程系、机电工程系、电力电子系、商贸管理系、基础课部、继续教育部等7个教学系部;开办了设计院、监理公司等3个产业实体。学院开设高职专业39个,其中全国水利职业教育示范专业2个、湖北省高职教育重点专业2个,省级重点及教学改革试点专业4个。学院现有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5门、省教育指导委员会精品课程2门,拥有国家及省级实训基地5个。
学院现有资产总值3亿多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达5500万元。图书馆建筑面积2.2万多平方米,馆藏图书50余万册。学院主动适应市场经济形势,坚持服务水利行业、服务“三农”、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办学方向,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目标。
六 、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不限,以学生就业需求为导向,学院提供教学服务。
3、男女比例:各专业不设男女比例限制。
4、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5、录取规则: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第三志愿的考生,无分数级差。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各省有关规定执行。
6、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必须参加所在省的专业联考,且考试成绩合格。
七 、收费标准: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学费:每生4000元/年(艺术类专业5200元/年);住宿费800元/年。
八、颁发学历证书种类:完成我院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由我院颁发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证书。
九、奖学金、助学金、贷学金:我院认真贯彻国家对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政策,从解决贫困家庭学生的实际问题出发建立起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的奖、助、补、贷、勤和“绿色通道”在内的多元化、全方位资助体系,确保没有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每年奖励、资助额度达一千万元。学院现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用于奖励在校学习成绩优异学生;设有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平均3000元/生/年)、贫困生伙食补贴以及医疗保障补助,用于资助在校贫困生,每年受资助的人数占在校生人数的30%;学院常年为贫困生提供包括校阳光商亭、阳光报亭、食堂、图书馆、实验室、收发室、机房、文印室、保卫处在内的百余个固定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同时学院积极帮助贫困学生申请办理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在校生参保率达到98%以上)和在校国家助学贷款,真正使贫困家庭学生“上得起学、吃得起饭、看得起病”,使每一个困难学生充分享受到党和国家给予的温暖。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办理:新生可根据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发的《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中的贷款要求办齐相关手续,来校后直接办理入学手续。
十、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7-52234811、52234812、52234813、52234814
传真:027-87378079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306号
院校网址:www.hbsy.cn
全国统一招生代码:12982
湖北省招生代码: 9540
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