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奖、助学金及资助政策
奖、助学金及资助政策
为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奋发向上,刻苦学习,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发展,我校设有国家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多种学生奖学金,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并建立了以“奖、贷、勤、助、减、免、补”为主体的助学体系,为学生提供大学生创业实践和勤工俭学岗位平台。对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并向优秀学生颁发国家助学金。
六、新生入学奖
1.一等奖:5000元/人。
高考分高出我校在该省调档线120分及以上(参加本科一批录取的,高出调档线60分及以上);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国家级一等奖;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全国一等奖;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获得者;国家级运动健将或一级运动员。
2.二等奖:2000元/人。
条件:高考分高出我校在该省调档线100—119分(参加本科一批录取的,高出调档线40—59分);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国家级二等奖或省(直辖市、自治区)一等奖;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全国二等奖;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提名奖获得者。
3.三等奖:1000元/人。
条件:高考分高出我校在该省调档线80-99分(参加本科一批录取的,高出调档线30—39分)。
4.相关说明:以上考生必须是平行志愿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不含征集志愿考生);成绩均不含政策性加分;获得多项奖励的新生按最高奖项发放奖学金;获奖新生必须具备相关证书原件,且排名第一;“新生入学奖”在新生开学典礼时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