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省内)
一、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全称: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481(高职与普通本科分段培养类)
1312(普通文理科类、艺术类)
学校性质: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隶属于江苏省人民政府的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概况:学校于1912年由清末状元、著名爱国实业家、教育家张謇先生创办,至今已一百余年。现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典型经验50强高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纺织教育先进单位、教育部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江苏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教育收费规范高校。
学校坐落在南通市中心,具有浓郁的都市文化氛围,为学生提供一流的学习生活条件;南通滨江临海,位于上海一小时都市圈内,素有“北上海”、“江海明珠”、“中国近代第一城”的美誉,风景优美,人杰地灵,拥有狼山、濠河和环濠河博物馆群等名胜古迹;全市GDP位列全国第22位、江苏省第4位,处于沿海经济带与长江经济带T型结构交汇点,为大学生顺利就业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学校毕业生主要面向长三角地区就业,就业质量高、就业面广。据第三方教育评估机构的调查数据显示:学校毕业生毕业半年后的就业率、受雇全职工作的比例、对母校的满意度、就业竞争力、就业对口率、职业吻合度、愿意推荐母校给亲朋好友就读、自主创业等比例均在全国示范性高职院校中处于领先地位。
学校师资队伍素质优良,现有国家级和省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省级教学名师、省“333工程”优秀人才、南通市“226工程”优秀人才等多名;专业建设全国领先,拥有19个国家级及省级品牌、特色专业;实验实训条件一流,建有中央财政支持的现代纺织技术和电气自动化技术实训基地、省级建筑信息化综合实训基地,拥有国家级职业资格培训中心、江苏省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南通市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公共服务平台等。
2012年起,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我校开展了“高职与普通本科分段培养”项目,凡填报1481代码相关专业并被录取的考生在我校学习三年,考核合格者转入合作的本科学校学习两年,毕业后颁发相应学校的本科文凭。
二、录取规则
(一)普通类录取规则
1、我校招生录取以公开、公正、公平为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对符合条件进档的考生择优录取。
2、我校对普通类考生学业水平必测科目要求为4C1合格,对学业水平选测科目要求文科一门为历史、理科一门为物理,另一门选测科目不作要求,对选测科目等级不作要求。
3、我校普通类专业招生采用“专业清”方式录取。遵循“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当总分相同时,按语数两门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分数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决定是否录取。如考生所填第一专业已经录满,则根据填报志愿的顺序,录取其它志愿专业。对所填专业志愿已经录满而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二)艺术类录取规则
1、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门类为美术类,专业考试形式为省统考。
2、填报我校艺术类的考生,必须符合填报艺术类志愿基本条件,即学业水平测试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3、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采用“专业清”方式录取。遵循“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对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江苏省美术专科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分数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决定是否录取。如考生所填第一专业已经录满,则根据填报志愿的顺序,录取其它志愿专业。对所填专业志愿已经录满而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三、录取相关要求
1、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请查阅我校招生网招生计划栏,最终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2、我校所有专业对男女生比例没有限制要求。
3、我校所有专业对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
4、我校录取的考生身体状况要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规定的要求。
5、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6、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7、请考生填报志愿时在联系电话栏中留家庭电话或手机号码。
8、考生录取结果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或我校招生网站查询。
四、奖助贷措施
学校建有完备的“奖、贷、助、补、减、免”助学体系。设有国家奖、助学金和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助学金、单项奖学金及企业奖、助学金,最高可达一万元/年。专门面向贫困学生设置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方便学生就读期间取得劳动报酬。
我校设有新生高分奖学金。凡达到我省当年本二批次省控线、被我校录取并报到入学的考生,可向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申请一次性奖学金8000元整。
家庭经济困难的江苏籍学生可以申请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所属高级中学认定取得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的贫困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地农村信用金融机构申请每年不超过8000元的助学贷款,用于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我校还专门面向贫困学生设置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以便贫困学生通过勤工助学取得劳动报酬,解决部分学习和生活费用。
五、毕业生就业情况
我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在“长三角”地区建有300家稳定的就业基地,毕业生就业率一直在省内高职院校中保持领先地位,先后荣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典型经验高校”等称号,并连续九度荣获“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在读三年级学生可报名参加江苏省“专转本”自主招生,经学校推荐、本二院校考核合格后进入相应学校就读本科,也可以报名参加江苏省“专转本”统一考试,进入本科院校深造。与英国、澳大利亚、荷兰等国的国际知名高校合作,建有便捷的海外升学渠道。设有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艺术学院、南京审计大学、苏州大学、江南大学、扬州大学和东北财经大学等校本科办学点,为学生开通“专升本”、“专接本”等渠道。
六、收费标准
1、学费:按照江苏省公办院校标准执行。管理服务类专业4700元/年、工科类专业5300元/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中外合作专业10000元/年。部分品牌专业和订单培养专业设有专项奖学金,可减免部分学费。
2、住宿费: 500元—1200元/年。
七、本章程自江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之日起生效,由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400-1588-111; 0513-80560666、80560555、80560444
陆老师 高老师
电子信箱:zhaoshengban@jcet.edu.cn
学校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青年中路87号 邮编:226007
校园网:www.jcet.edu.cn 招生网:zsb.jcet.edu.cn
招生QQ群:141841836 招生微博:http://t.qq.com/ntfyzszx
学校微信公众平台:JCETWX
监察电话:0513-81050007 举报邮箱:jubao@jcet.edu.cn
注:本章程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