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外省)
一、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全称: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0958(全国代码)
学校性质: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隶属于江苏省人民政府的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概况:
学校由清末状元、著名爱国实业家、教育家张謇先生于1912年创办,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现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教育部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典型经验50强高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纺织教育先进单位、江苏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教育收费规范高校。
学校坐落在南通市中心,具有浓郁的都市文化氛围,为学生提供一流的学习生活条件;南通滨江临海,位于上海一小时都市圈内,交通便捷,公路、铁路、航空皆可到达,素有“北上海”、“江海明珠”、“中国近代第一城”的美誉,风景优美,人杰地灵,拥有狼山、濠河和环濠河博物馆群等名胜古迹,;全市GDP位列全国第22位、江苏省第4位,处于沿海经济带与长江经济带T型结构交汇点,为大学生顺利就业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学校毕业生主要面向长三角地区就业,就业质量高、就业面广。据第三方教育评估机构的调查数据显示:学校毕业生毕业半年后的就业率、受雇全职工作的比例、对母校的满意度、就业竞争力、就业对口率、职业吻合度、愿意推荐母校给亲朋好友就读、自主创业等比例均在全国示范性高职院校中处于领先地位。
学校师资队伍素质优良,现有国家级和省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省级教学名师、省“333工程”优秀人才、南通市“226工程”优秀人才等多名;专业建设全国领先,拥有19个国家级及省级品牌、特色专业;实验实训条件一流,建有中央财政支持的现代纺织技术和电气自动化技术实训基地、省级建筑信息化综合实训基地,拥有国家级职业资格培训中心、江苏省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南通市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公共服务平台等。
学校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青年中路87号,邮编:226007
二、录取规则
1、我校招生录取以公开、公正、公平为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依据各省市、自治区专科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2、我校所有专业对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
3、我校对所有专业的男女生比例没有限制要求。
4、我校录取采取“专业清”方式。对符合录取条件的2017年进档外省考生,保证录取考生所填报的第一专业。
5、美术类专业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各省统考控制线的考生,按各省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对没有省统考的省份,则承认其它高校专业加试成绩。
6、我校录取的考生身体状况要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规定的要求。
7、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8、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9、请考生填报志愿时在联系电话栏中留家庭电话或手机号码。
10、考生录取结果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或我校招生网站查询。
三、奖助贷措施
学校建有完备的“奖、贷、助、补、减、免”助学体系。设有国家奖、助学金和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助学金、单项奖学金及企业奖、助学金,最高可达一万元/年。
学校设有2017级外省新生专项助学金,一般专业标准为2000元/生,现代纺织技术、纺织品检测与贸易、染整技术、材料工程技术等江苏省品牌专业标准为5300元/生。
学校设有定向专业奖学金,面向产品艺术设计、家用纺织品设计等专业学生发放,标准为1000元/生/年,另外可报销往返一次的火车票或汽车票。
学校还专门面向经济困难学生设置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以便学生通过勤工助学取得劳动报酬,解决部分学习和生活费用。
凡建档立卡或持有《扶贫手册》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国家政策减免学费。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的办理按照考生生源地相关政策执行。
四、毕业生就业情况
我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在“长三角”地区建有300家稳定的就业基地,毕业生就业率一直在省内高职院校中保持领先地位,先后荣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典型经验高校”等称号,并连续九度荣获“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在读三年级学生可报名参加江苏省“专转本”自主招生,经学校推荐、公办本科院校考核合格后进入相应学校就读,也可以报名参加江苏省“专转本”统一考试,进入本科院校深造。与英国、澳大利亚、荷兰等国的国际知名高校合作,建有便捷的海外升学渠道。设有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艺术学院、南京审计大学、苏州大学、江南大学、扬州大学和东北财经大学等校本科办学点,为学生开通“专升本”、“专接本”等渠道。
五、收费标准
1、学费:按照江苏省公办院校标准执行。管理服务类专业4700元/年、工科类专业5300元/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
2、住宿费: 500元—1200元/年。
六、本章程自江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之日起生效,由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400-1588-111; 0513-80560666、80560555、80560444
陆老师高老师
电子信箱:zhaoshengban@jcet.edu.cn
学校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青年中路87号邮编:226007
校园网:www.jcet.edu.cn 招生网:zsb.jcet.edu.cn
招生QQ群:141841836 招生微博:http://t.qq.com/ntfyzszx
学校微信公众平台:JCETWX
监察电话:0513-81050007 举报邮箱:jubao@jcet.edu.cn
注:本章程以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