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科技学院202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辽宁科技学院 11430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槐路176号
3.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
①校园占地面积87.1万平方米(约合1306.5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0.9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7.0平方米,生师比17.9;
②专任教师542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8.2%,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70.8%;
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1028.3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9825.9元;图书104.3万册,生均图书98.4册。
二、艺术类招生计划说明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学校招生计划依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专业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专业计划。
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原则:我校不设置艺术类专业预留计划。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语种不限。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主管部门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1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科类2 (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授予学 位门类 |
学费 (元/年•生) |
1 |
130402 |
绘画 |
四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艺术学 |
9000 |
2 |
130503 |
环境设计 |
四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艺术学 |
9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