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师范学院文通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1、学校全称:淮阴师范学院文通学院
2、学校代码:1901
3、学校地址:江苏省淮安市长江西路111号(王营校区)邮编:223300
江苏省淮安市交通路71号(交通路校区) 邮编:223100
4、学校性质:省属公有民办本科院校
5、办学性质:民办全日制
6、办学层次:本科
7、录取原则:
(1)按照教育部要求,切实贯彻落实“阳光工程”政策精神,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2)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5%。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3)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即从高分到低分、按填报志愿顺序进行专业投档。投档分相同时,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或满足其专业志愿;如果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仍相同,语数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或满足其专业志愿。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根据专业对相关科目的要求,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4)江苏省考生填报志愿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普通类选测为CC、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艺术类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综合素质评价按江苏省教育厅的规定执行。
(5)填报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口试成绩达到良好(含良好)以上,且对英语单科成绩有一定要求。
(6)非外语类专业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其它语种考生务请慎报。
(7)男女生录取比例不限。
(8)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音乐表演、艺术设计专业对文化和专业成绩都达到江苏省省控线的考生,音乐表演专业按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艺术设计专业按综合分(文化总分加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9)体检标准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10)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而又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11)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12)选择性计划招生按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8、奖助学金介绍:
(1)国家奖学金:获得国家奖学金者,每生每年一次性奖励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者,每生每年一次性奖励5000元。
(3)国家助学金:获得国家助学金者,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4)优秀学生奖学金:
等级 |
金额 |
比例 |
一 |
2000元/年 |
5% |
二 |
1000元/年 |
10% |
三 |
500元/年 |
20% |
(6)参加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各种竞赛获奖者,按以下标准奖励:
(7)其他奖助学金:学校利用自有资金、社会和个人捐赠资金等设立的奖学金、助学金。如周本淳奖学金、“六仁”奖学金、中国移动奖学金、淮安市福利彩票爱心助学金等。
等级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国家级 |
1000元 |
500元 |
300元 |
省级 |
500元 |
300元 |
200元 |
(9)其他资助措施:
勤工助学:学校设立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以帮助部分生活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每月可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
学费减免: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学校适时实行减免学费政策。
绿色通道: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我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采取不同办法解决学生“入学难”问题。
特困生补助:学校对通过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等方式进行资助后生活仍比较困难的学生,视其困难情况,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
9、学费标准:
每生每年13000元。
10、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17- 83526999(兼传真)、83517311、83517313
(2)联系地址:江苏省淮安市长江西路111号
(3)E-mail:zsb@hytc.edu.cn
(4)网址:http://www.hyt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