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院校对比

吉林医药学院

收藏

普通本科丨医药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432-64560120

官方网址:http://www.jlmu.cn/

立志愿官方咨询群: 加入家长交流互助群

吉林医药学院2006年招生简章

时间: 2006-05-26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088 收藏

吉林医药学院2006年招生章程

-----(原第四军医大学吉林军医学院)


为保证吉林医药学院全日制本科、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生源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具体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学校基本情况
1 、学校名称: 吉林医药学院 。学院创办于 1952 年, 原为第四军医大学吉林军医学院。 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学院于 2004 年 8 月整体移交吉林省管理,纳入国家普通高校序列,面向全国招生。全日制在校生定额 10000 人。
2 、学校地址:吉林省吉林市吉林大街 5 号
3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4 、办学层次:本科
5 、学习形式:全日制
6 、招生条件:招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符合 2006 年普通高等教育报考条件的考生。
录取规则
(一) 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接受考生、考生家长、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录取全部实行网上远程录取,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做招生 “ 中介 ” 。
(二)录取及专业调配
1 、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坚持志愿优先的原则。 根据考生第一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某专业录取不满时,由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依次类推。 个别专业生源不足时,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择优调剂,直至额满为止。 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2 、 报考护理学( 英语护理)专业的考生录取时参考英语成绩
3 、 对总分相同的考生,参考英语及综合分数录取。
4 、已投档的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其他
1 、所有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2 、所有专业对男、女生比例无严格限制。
3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国家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三、收费标准
按照吉林省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收取。 ( 详见各省招生报 )
四、 奖、贷、助学金
1 、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促进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设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
2 、按国家规定向贫困学生提供助学贷款,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五、联系方式及通讯地址:
学校地址:吉林省吉林市吉林大街 5 号
招生部门: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 132013
咨询电话: 0432-4560120 、 4681671 、 13630634091
咨询邮箱: jlmmczb@tom.com
学校网址: http://www.jlmpc.cn
六、本章程由吉林医药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