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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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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丨理工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24-31975263,024-31975265

官方网址:http://www.sie.edu.cn/ http://zhaosheng.si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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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程学院2006年招生简章

时间: 2006-06-25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703 收藏

沈阳工程学院2006年招生简章

  学校全称: 沈阳工程学院
  办学地点: 沈阳道义经济开发区正义三路18号
  层 次: 普通本科(含专升本)、高职高专 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学习形式: 全日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沈阳工程学院全日制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生源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 结合沈阳工程学院招生工作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沈阳工程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规范操作、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沈阳工程学院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家长、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沈阳工程学院成立由院主要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领导为组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全日制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处具体组织录取工作。
  第三章录取原则
  第五条符合国家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学院根据各专业培养对考生身体及其他相关要求,按我院录取原则和招生计划录取。
  1.调档比例: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最大调档比例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具体比例视各省生源情况而定。
  2.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3.录取规则:无加试要求。采用投档单库中投档成绩为基准成绩,基准成绩相同时,理科专业数学成绩高者优先,文科专业外语成绩高者优先。考生报考院校志愿选择志愿清方式,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考生专业志愿选择专业级差方式,即专业间分数级差为1、2志愿5分,2、3志愿3分,3、4志愿2分。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同时又有未录满专业,将由学院调剂到相应未录满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对加分降分要求投档考生处理执行各省有关规定。
  4..外语语种要求:除英语、旅游英语、应用英语、商务英语、供热通风及空调工程(国际办学)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外,其它专业不限外语语种。以上专业录取时英语分数有小分限制。
  5.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四章附则

  第六条各专业收费标准按辽宁省教育厅、物价局的有关文件执行。
  第七条学校将根据不同的住宿条件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900元? 1200 元/生?年)。具体标准以辽宁物价局的规定为准。
  第八条 学院设有综合奖学金,奖励面达学生总数38%以上, 特等奖,3000元/人/年;一等奖,2000元/人/年;二等奖,1000元/人/年;三等奖,500元/人/年。同时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设有国家助学奖学金、辽宁省政府助学奖学金。特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九条报考我院的考生可通过我院校园网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
  第十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沈阳工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招生咨询电话:024-3197526431975263传真:024-31975265
  网址:http://www.sie.edu.cn 电子信箱:zhaosheng@si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