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医药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广西中医药大学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普通高等学校。为促进我校体育运动深入开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根据国家教育部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规定,2018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运动水平突出、学习成绩优良、综合表现优秀的高水平运动员学生。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一)招生项目:武术、羽毛球。
(二)招生计划:我校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总计划19人,其中:
1.武术项目10人(男5人,女5人)。
(1)可享受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考试成绩为录取成绩的一级运动员考生2人(男1人,女1人)。
(2)可享受全国普通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划定的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录取控制线(没有单独划定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录取控制线的省份参照本省份的二本线或二段线)65%及以上分值为录取成绩的运动员考生3人(男2人,女1人)。
2.羽毛球项目9人(男5人,女4人)。
(1)可享受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考试成绩为录取成绩的一级运动员考生2人(男1人,女1人)。
(2)可享受全国普通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划定的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录取控制线(没有单独划定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录取控制线的省份参照本省份的二本线或二段线)65%及以上分值为录取成绩的运动员考生3人(男2人,女1人)。
3.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按以上计划执行,当生源不足时将作适当调整。
(三)招生省份范围:2018年我校普通本科招生所在省份(自治区、直辖市)。
二、报名条件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参加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和素质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注: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须提供审核材料:(报名时可提交复印件,体育专项和素质测试时必须在现场交验原件,否则不予测试)
1.运动员等级证书。
2.比赛秩序册。
3.比赛成绩册。
4.学历证明:应届高中毕业生需提供学校盖章的证明材料,历届高中毕业生需提供高中毕业证书复印件。
5.二代居民身份证。
6.今年拍摄的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二)考生将《广西中医药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附件3)和上述报名材料于2018年3月7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至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东路179号广西中医药大学招生与就业处,黄雁南老师收,邮编:530001。
注:以上材料均用A4纸单面打印(复印),按上述顺序排列,左上角装订,不得附加其他与报考专项无关的材料,不得塑封或加印封面。
四、选拔程序及资格认定
(一)体育专项和素质测试
经审查符合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条件的考生,必须通过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和素质测试。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详见《广西中医药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体育专项和素质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附件2)。
(二)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考试
凡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可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考试。其他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参加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文化课统考的考生,应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考试报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1日至3月15日。考试时间为2018年4月21日至4月22日。
(三)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确定
广西中医药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我校各体育项目建设发展的需求确定我校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各项体育专项和素质测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及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高校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四)资格认定
由广西中医药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对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和素质测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确定《广西中医药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和素质测试合格考生名单》(按不超过我校本年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2倍的原则),同时按体育专项和素质测试分数高低及招生计划确定测试合格考生享受高考文化录取优惠分值。
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考试成绩合格,同时入围《广西中医药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和素质测试合格考生名单》的考生,按本年度一级运动员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广西中医药大学2018年可通过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考试方式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名单》。
(五)网上公示
学校拟于2018年5月将《广西中医药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和素质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及《广西中医药大学2018年可通过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考试方式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名单》上传至国家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经省级招生部门确认后,国家教育部将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届时我校也将在学校官网(http://www.gxtcmu.edu.cn)及校招生信息网(http://zs.gxtcmu.edu.cn)一并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成为我校2018年高水平运动员拟录取候选人。
(六)专业分配
专业分配按《广西中医药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新生专业分配管理规定(试行)》(附件4)执行。
五、体育专项和素质测试安排
测试时间:初定于2018年3月17日(周六)下午14:00进行,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测试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3号广西中医药大学仙葫校区体育馆
六、监督
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体育专项和素质测试项目全程录像,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771-3111494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雁南 电话:0771-3126099
传真:0771-3106508 E-mail:2379845358@qq.com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东路179号广西中医药大学招生与就业处
邮编:530001
学校网址:http://www.gxtcmu.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gxtcmu.edu.cn
八、附则
(一)本简章以国家教育部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政策为依据,若当年国家教育部相关规定有所调整,则以国家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二)我校将对所有考生材料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报考资格审核,接受社会监督;考生及考生所在学校应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准确,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报考、录取资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三)考生须与我校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承诺书”,签订了上述承诺书的考生方取得体育专项和素质测试资格。兴奋剂检测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参加体育专项和素质测试的考生均须自行购买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自行负责在测试过程中出现的受伤事故。
(五)考生报名体育专项测试收取相关费用,收费标准按桂价费〔2009〕212号标准执行(报名缴费时如有新收费标准,按自治区物价局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1)报名费:35元/人。
(2)体育专项和素质测试费:武术、羽毛球均为30元/人。
考生来校参加体育专项及素质测试时学校不安排接站,往返路费、食宿费等由考生自理。
(六)考生录取入学后,需与学校签订相关训练、比赛协议,遵守《广西中医药大学高水平运动队管理规定》,服从学校安排,参加运动队训练,代表学校参加相关赛事的比赛。
(七)本简章由广西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详见:http://zs.gxtcmu.edu.cn/showarticle_zs.php?actiontype=0&id=122&keyword_type=&search_keywo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