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院校对比

安庆师范大学

收藏

普通本科丨师范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556-5300117

官方网址:http://www.aqnu.edu.cn/ http://zsw.aqnu.edu.cn/

立志愿官方咨询群: 加入家长交流互助群

安庆师大2020年对口招生面试工作方案

时间: 2020-05-24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3927 收藏

安庆师范大学2020年本科对口招生面试工作方案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2020 年安徽省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考试和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秘职成〔2019〕74 号)文件精神,实践技能突出的优秀学生符合鼓励政策及其他相关资格要求,经高校面试合格后可以直接免试录取。为做好免试资格审查、面试考核、招生录取等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程序规范、综合考察”的原则,加强对面试全过程的监督,确保招生质量。

二、疫情防控工作

为做好2020年对口升学考试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护广大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考试、教学、管理及生活秩序,学校成立2020年本科对口招生考试疫情防控专项工作组,在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和本科对口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统筹做好本科对口招生考试各环节疫情防控工作。负责校园及考场环境卫生整治,加强考试区域及考试场所安全管理,落实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开展疫情防控基本防护用品储备与发放,制定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等。

三、组织领导

在学校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面试工作组。面试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考试中心,全面负责我校2020年本科对口招生申请免试考生的考核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面试考核全过程进行监督。面试由3名考官组成,其中设主考1人。

主考室:1名纪检监察人员担任纪检监督员,对面试全程监督。内设主考官席、考官席、监督席、工作人员席(计时、统分)、考生席。工作人员2人(计时、统分各1人)。

候考室:工作人员2人,其中1人为引领员。

四、申请免试资格

申请免试的考生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参加对口招生的考生必须是已参加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

2.近三年来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得国家一级篮球运动员证书的考生。

3.考生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上述获奖技能大赛参赛项目必须与所报考的本科专业具有较高的关联度。

五、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0年5月27日14:00

面试地点:安庆师范大学龙山校区体育馆(集贤北路1318号)

六、面试内容与方式

面试内容由“综合素质考察20分、运动经历及运动竞赛获奖情况陈述40分、专业基础知识展示40分”三部分组成,满分100分。

综合素质主要考察学生的思想品德、心理素质、学习经历等方面,由主考官主持面试并通过提问方式进行;运动经历及运动竞赛获奖情况陈述”由主考官主持面试,面试考生进行自我陈述;“专业基础知识展示”由其他考官配合主考官共同进行面试,理论知识由主考官提问,实践技能由考生根据主考官指令进行展示,根据面试考生人数可进行个人技术展示或集体实战展示。每位考生面试时间约10分钟。

七、评分办法

评分采取百分制计分。每名考生问答或展示结束后,考官根据其回答问题及技能展示情况独立进行评分。考官评分结束后,统分人员收集考官评分表汇总,按照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得出考生面试成绩。成绩汇总表由计分员、纪检监督员签字后,存档备查。

八、面试程序

1.考生按规定的时间,于开考前10分钟凭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进入候考室,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并宣读《考试注意事项》。

2.考生签到、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抽签信息表在面试结束前不得向任何人透露。

3.现场面试。面试专家组根据学校考核要求进行现场面试,考生根据面试专家要求进行答题。

4.面试专家打分,打分结果由工作人员收回密封。

5.汇总考生面试成绩。

九、录取原则

1.申请免试的考生须参加安徽省统一组织的2020年对口考试文化素质测试,且文化课总成绩必须达到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划定的对口考试文化素质测试合格分数线。

2.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大于等于60分即视为面试考核合格。面试结果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无异议后,文化课素质测成绩达到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划定的合格线和面试考核合格的考生将予以预录取。正式录取结果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的结果为准。面试未通过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理论课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

十、面试纪律要求

1.参加面试考生不得携带通讯工具。

2.进入候考室后不得随意走动,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的,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后陪同前往。

3.面试时,不得向面试专家泄露任何个人信息,不得穿戴含有与个人信息有关的服饰等;不得报告可能影响面试专家公正评分的表达,否则视为作弊,取消考试资格。

4.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再次进入候考室。

5.如发现其他违纪行为,立即取消面试资格和面试成绩。

6.全体考官、纪检监督员、工作人员要密切配合,主动协调,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7.在考生答题时,主考室内的所有人员应保持安静,以免影响考生作答。除场内考官、纪检监督员和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主考室。

8.面试期间,纪检监督员可对主考室纪律执行情况进行评议,对于违规、违纪的考官可取消资格。

十一、检查监督

为保证面试工作的公正性,全体考官、工作人员、纪检监督员都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各自守则,注意做好保密工作,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同时要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对面试工作的监督检查。面试考官、纪检监督员和工作人员凡与考生有亲属关系的,应主动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