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填报
步骤
院校对比

蚌埠医学院

收藏
曾用名: 蚌埠医科大学

普通本科丨医药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552-3178336

官方网址:http://www.bbmc.edu.cn https://jwc.bbmc.edu.cn/zsxx2.htm

立志愿官方咨询群: 加入家长交流互助群

关于报考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考生提交加分材料的通知

时间: 2024-03-06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359 收藏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具备以下情况的考生可享受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注: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请符合上述条件并报考我校的一志愿考生于3月1022:00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整体打包后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bbmczsk@126.com;邮件标题命名格式为“考生编号+姓名+加分政策”,届时我校将审核考生提供的材料,并将审核结果公布在在我校官方网站,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


                   蚌埠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