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国家代码:12977
二、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藏龙大道特一号邮编:430205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五、主管部门:湖北省人民政府
六、招收对象
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当年参加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高考,成绩达到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划定的我院录取批次分数线,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
七、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以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原则与规定,招生录取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开选才的原则。
2.按照考生报考学院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院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依次录取二、三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限定。
3.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分数高低和招生计划空额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时以实考分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较高的考生。
5.执行最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旅游管理、护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68cm以上,女生身高158cm以上;助产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58cm以上;铁道通信信号、城市轨道交通控制、电气化铁道技术、高速动车组驾驶专业要求视力良好,无色盲及色弱。
6.报考我院语种不限,但我院只提供英语教学。
7.往届生的录取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8.2011年我院高速铁路工程及维护技术、铁道工程技术、高速动车组驾驶专业只招男生;助产专业只招女生。
八、奖、贷学金情况: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在校学生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九、文凭发放:
学生学业期满,按学院规定修完所有课程经考试合格后,颁发经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署章的可在教育部网上查询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
十、收费标准:
学院严格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随同新生录取通知书邮寄我院的收费公示,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监督。
十一、招生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7-51168665、51168666(兼传真)
学生可通过我院网址、咨询电话及当地省招办的网站等渠道查询录取结果。
十二、本章程由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自2011年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