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业大学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章程
一、总则
为贯彻落实中央抓“六保”、促“六稳”重大决策部署和2020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今明两年职业技能培训3500万人次以上,高职院校扩招200万人,要使更多劳动者长技能、好就业”的精神,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教职成〔2019〕12号)、《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2号)和四川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印发《四川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川教函〔2020〕478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学校成立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的组织及实施,并在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全称:四川农业大学(国标代码:10626)
三、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院校
四、办学层次
四川农业大学是一所具有百年办学历史,以生物科技为特色,农业科技为优势,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也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
五、报考对象
已参加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报名并经资格审核合格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以及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六、入学考试办法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11月28日14:00-17:00
地点:四川农业大学成都校区(成都市温江区惠民路211号)
(二)考试形式及要求
1.考核:考核方式为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含基础文化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综合考核根据专业培养要求,主要考查学生基础文化素质、专业适应性等情况。考核过程全程录像。
2.考核成绩:总分350分,其中,基础文化测试成绩210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140分。
注意:考生参加考核时须现场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否则不能参加考核。
七、成绩查询:12月5日后考生在我校本科招生网(zs.sicau.edu.cn)查询考试成绩。
八、录取规则
(一)拟录取:
(1)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和考生成绩及招生计划等情况,分类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达线考生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同分情况下,按基础文化测试成绩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考生,在参加综合考核时将相关材料(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四川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见附件2)交我校招生办公室,经审核通过,可由我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免试名额数不超过本专业招生计划数的50%。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组织的考试,若免试人数超过本专业招生计划数的50%,则按考核成绩由高低录取。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组织的考试。
(二)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将于12月10日前在学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
(三)录取:公示无异议学生名单上报四川教育考试院,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打印、审核,并加盖“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录取专用章”及领导签章,以此作为正式录取的依据。我校根据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章及加盖我校公章后直接寄送录取考生。
九、新生入学
(一)录取新生于2021年春季入学,持录取通知书,按《新生报到须知》要求和规定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工商企业管理、建筑工程技术、财务管理专业在成都市都江堰市建设路288号就读;
畜牧兽医专业在成都市温江区惠民路211号就读;
行政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水利水电工程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在雅安市雨城区新康路46号就读。
(二)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后发现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新生入学时学校将对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检查,对身体条件不适合学校专业就读要求的学生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处理。
(四)录取新生因故暂时不能按期入学的,按照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可以向学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时限按照学校规定执行。新生报到时间两周内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学习形式与教学总课时
学校加强教学管理,因材施教,采用线上线下混合教学,平时学习和集中教学等方式满足不同生源、不同学习时间、不同学习方式开展教学和考核评价。学校针对不同生源的从业经历、技术技能基础和学习需求,创新实习管理方式,开展灵活多样的实践教学。所有专业教学总课时不低于1200学时。
十一、收费标准
畜牧兽医、工商企业管理、行政管理、财务管理,每生每年4440元;水利水电工程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建筑工程技术,每生每年4920元。各类代收费项目按照自愿原则据实收取,多退少补。
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减免学费,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且通过本次高职扩招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入学的退役军人享受学费减免资助,学费减免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由学生自行负担;退役一年以内的高职扩招退役军人,按《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2号)落实有关政策。
十二、学籍管理
学生按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手续后,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注册学籍。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不得转学。
学校实行学分制管理和弹性学制。学制三年,学习年限为2~5年。学生在校期间休学、复学、退学等学籍异动按照《本科教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条件的,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容,获得培养方案规定总学分70%及以上,但未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结业,发放结业证书。
十三、其他事宜
(一)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本章程由四川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四、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四川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学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惠民路211号
(三)咨询电话:028-86290999;028-86291999
(四)纪检监督电话:0835-2882561,028-86293282
(五)网址:zs.sica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