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太原师范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09-04-28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623 收藏
省属硕士点
山西省/师范类/公办/山西省
排名: 第446名
综合指数: 59.41
热度:18473K

  一、 学校名称:太原师范学院

  二、 学校代码:10119

  三、 学校地址:

  校本部分南、北、中三个校区。

  南校区:太原市黄陵西巷5号,邮编030031。物理系、化学系、生物系、外国语专科部学生在南校区就读。

  北校区:太原市侯家巷8号,邮编030001。美术系学生在北校区就读。

  中校区:太原市南内环街189号,邮编030012。文学院、数学系等其它专业学生在中校区就读。

  四、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五、 学校性质:公办

  六、 办学层次:本科

  七、 招生计划、收费标准:

  1、2009年我院招生数详见各省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2、学费标准严格按照山西省物价局核准的学费标准执行,具体数字详见各省高校招生办公室的公告或附表一。

  八、 录取原则

  (一)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录取政策,并按照各生源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坚持实施“阳光工程”。

  (二)身体健康要求:

  1、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2、凡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口吃、无各种残疾。

  (三)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

  1、 招生计划与考生第一志愿投档的比例达到1:1.2时,不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2、 第一志愿考生未达到招生计划数时,采取分数优先方式录取参考志愿考生,不录无师范类志愿考生。

  3、 文科专业对语文、英语,理科专业对数学、英语成绩作一定要求。

  4、 英语本科专业除对英语单科要求外,须口试合格(不组织外语口试的省除外)。

  (四)体育教育专业录取:

  1、文化课执行各生源省体育类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男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60cm。

  (五)汉语言文学(戏剧影视文学方向)专业录取。

  1、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合格。

  2、文化课按照山西省第二批本科文史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90%划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六)汉语言文学(节目主持方向)专业录取。

  1、须参加省考试中心组织的播音与主持专业联考,且专业成绩达到一定要求。

  2、文化课按照山西省第二批本科文史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0%划定,按文化成绩×80%+专业成绩×20%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七)艺术类专业录取:

  1、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①文化课执行各生源省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②对英语单科成绩作一定要求。

  ③有联考省的考生,在参加本省专业统测并合格的基础上,按照我校单测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④无联考省的考生按照我校单测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⑤山西省考生按照本省统测专业成绩,分小科类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艺术教育【原音乐学(艺术通才方向)】专业

  ①文化课执行各生源省同批次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②有联考省的考生、在参加本省专业统测并合格的基础上,按照我校单测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③无联考省的考生按照我校单测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④山西考生按照本省音乐专业测试总分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⑤本专业集音乐、美术、舞蹈、书法于一体,执行新的教学计划,不设主科(即一对一小课)。

  3、美术学、艺术设计、动画专业:

  ①山西省考生,专业课执行本省同批次美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②山西省以外考生须本省专业统测合格,同时参加我院美术类专业校考并合格,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满分300分)×80%+高考文化成绩×20% 。

  4、美术学(书法方向)专业

  ①文化课执行各生源省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

  ②对英语单科作一定要求。

  ③在我校专业单测合格考生中,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有联考省的考生需专业联考成绩合格)。

  5、舞蹈编导、舞蹈编导(舞蹈教育方向)专业

  ①文化课执行各生源省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线。

  ②有联考省的考生,在参加本省专业统测并合格的基础上,按照我校单测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无联考省的考生按我校测试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③山西省考生划定男女比例,男生30%,女生70%,按照本省舞蹈统测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④我院不设考点省的考生采用本省统测成绩,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⑤(八)外国语专科部系我院与美国亚特兰大语言学院合作办学,为中外合作办学性质,各专业对英语单科有一定要求。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太原师范学院。

  (九)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

  对进档考生按照所报专业顺序依次安排,专业志愿级差为5分,对所报专业均不能安排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十)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市招办的规定,凡加分考生,我校将按照加分后的总成绩排队录取。

  九、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

  1、 校本部:太原师范学院

  十、 外语语种:我校公共外语只提供英语教学。

  十一、 激励、扶助措施

  1、我校为学生设立的奖学金有:专业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

  2、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国家政策,通过助学贷款、奖学金、设置勤工助学岗位及酌情减免学费等方式,予以资助。

  十二、 新生资格复查

  新生报到后一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凡在高考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录取资格,并退回户口所在地。

  十三、 网址、电话

  咨询联系电话:校本部0351-2279588外国语专科部:0351-2275080

  十四、 本章程解释权在太原师范学院

  附表一:学费标准严格执行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元/每年)
专 业
6000
 音乐学、音乐学(艺术通才)、美术学、艺术设计、动画、
舞蹈编导、美术学(书法方向)、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4000
英 语
3000
体育教育
3640
理科非师范类(含文理兼收)专业
3380
师范类专业和文科非师范类专业
7500
外国语专科部各专业

  注:新生报到前,若山西省物价局调整收费标准,我校将随之执行新标准。

  太原师范学院

  2009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