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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财经大学2017年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时间: 2017-06-12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363 收藏
省属博士点硕士点保研资格
山西省/财经类/公办/山西省
排名: 第287名
综合指数: 62.41
热度:20997K

  学校名称:山西财经大学

  学校地址:太原市坞城路696号 邮政编码:030006

  太原市南内环街135号 邮政编码:030012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形式:全日制

  办学性质:公办

  学校代码:10125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姓名:刘维奇 职务:校长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统筹考虑学校办学特色、办学条件、各省考生生源质量和毕业生就业率等因素,确定招生计划。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2017年我校预留计划20人,用于录取平行志愿同分段考生。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我校除商务英语专业外其他专业不限语种(非外语专业开设的公共外语课为大学英语,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

  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文件规定。

  2、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的录取原则。

  3、由省级招生部门按规定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按照高考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并确定专业;内蒙古自治区按照“分数清”原则进行录取;江苏省按照“先分数后等级”原则进行录取。

  4、按志愿投档到我校成绩并列时,文史类专业根据文科综合成绩、理工类专业根据理科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并确定专业,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数学、外语、语文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并确定专业。

  5、江苏省考生成绩并列时参考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理科类考生若成绩相同,按物理和另一门选测科目先后排序,等级高者优先录取;文史类考生若成绩相同,按历史和另一门选测科目先后排序,等级高者优先录取。

  6、浙江省考生,录取时执行《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的通知》(浙高招委[2017]1号)相关规定。

  7、上海市考生,录取时执行《上海市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沪教考院[2017]17号)相关规定。

  8、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在文化课成绩达到规定的最低线后按专业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9、体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在专业测试成绩达到规定的最低线后按文化课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10、对加分投挡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各专业学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标准按照山西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山西财经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

  中外合作办学有关情况:

  我校与德国埃森经济管理应用技术大学(FOM)合作举办山西财经大学中德学院,2017年招生专业及人数为:金融学150人、会计学150人,共计300人。学生完成学业,达到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由山西财经大学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内芯注明“中德学院”)和学士学位证书,德国埃森经济管理应用技术大学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351)7666571 7666563

  联系传真:(0351)7666573

  网 址:http://www.sxufe.edu.cn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新生一经录取即在我校招生公示栏和本科招生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