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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2018年报考常见问题

时间: 2018-06-23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941 收藏
省重点博士点硕士点保研资格
四川省/师范类/公办/四川省
排名: 第196名
综合指数: 66.22
热度:19464K

  问:据悉,贵校现在已经并非是仅有师范类专业的高等院校。能否介绍一下学校目前专业设置的有关情况?

  答:建校近70年来,我校经历了从仅具有单一师范类专业的高等院校向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师范大学的转变。我校现有的80余个本科专业涵盖了12个学科门类中的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是四川省内学科门类最全的高等院校之一。

  问:贵校是否有"一本"招生专业?

  答:学校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报经有关部门同意,自2014年起将汉语言文学、教育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地理科学、英语、历史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等12个专业列入本科第一批次招生。

  问:学生入校后能否专业调整?

  答:为了鼓励学生个性发展,我校制定了《四川师范大学全日制学生专业调整实施办法(试行)》。

  学生入校并取得学籍至第一学期结束后,根据上述实施办法,经本人申请、相关学院组织的考试(或考核)等环节,对符合条件者准予专业调整。但应说明的是,按照艺术与体育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艺术与体育类学生不能转入普通类专业学习。

  问:学生能否辅修双学位?

  答: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双学位"教育的通知》(川学位[2009]6号)和《四川师范大学关于开展"双学位"教育的实施方案(试行)》(校字[2009]48号)的有关精神,我校从2009年开始在部分专业中开展了"双学位"教育。即我校本科学生在保证完成主修专业学习并学有余力的情况下,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经自愿申请、学校选拔,可允许跨学科门类修读另一专业的学位课程。

  根据《四川师范大学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条例(试行)》,获准修读"双学位"的学生如完成"双学位"教育的各项要求,并经考核成绩合格,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在授予主修专业的学士学位的同时,也授予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即双学位)。

  问:贵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采取的具体资助措施有哪些?

  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以下途径缓解经济压力,顺利实现完成学业的强烈愿望:

  ①申请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持家庭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经济状况证明,到生源所在地的商业性银行或学校申请助学贷款。

  ②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是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出资设立,并用于特别优秀学生奖励的专项奖学金,其额度为8000元/人·年。

  ③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是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并用于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的专项奖学金,其额度为5000元/人·年。

  ④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是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并用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资助的专项助学金,其资助额度视家庭经济困难的不同程度为2000 - 4000元/人·年。

  ⑤申请社会奖(助)学金:我校的社会奖(助)学金是学校为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问题广泛吸纳社会捐赠而设立的专项奖(助)学金。例如孝廉奖学金、"自强之星"奖学金、李嘉诚助学金、真维斯大学生助学基金、星巴克助学金、菩提心助学金、广州助学金、新长征助学金和"应善良"助学金等,其资助额度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程度与奖(助)学金设立者的意愿而定。

  ⑥申请勤工助学岗位:学校通过校内或校外合作单位的实际需要,设立适当数量且不影响学生正常学习活动的勤工助学岗位,以支付岗位报酬的形式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资助。

  问:贵校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如何?

  答:学校在四川省教育厅对全省90余所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评估中,每次均以名列前茅的成绩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多年来,学校将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融入学生教育与管理的各个环节,积极探索就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力求实现学生综合素质教育和技能教育的有效结合,不断提升学生就业能力。此外,学校非常注重挖掘各种资源,加强与省内外地方各级政府、各级人力资源服务部门及各类用人单位的深层次合作,不断拓展毕业生就业市场,积极为毕业生搭建更为宽广的就业平台。

  学校与一大批用人单位建立了长期的人才供求合作关系,就业网络辐射全国,行业涵盖科研院所、部队、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大中型国有或民营、外资企业。在适时举办大规模供需见面会的基础上,举办"地域特点鲜明,行业特点突出"的中小型校园专场招聘会更是我校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一大亮点,为我校毕业生成功就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问:如果我们选报了贵校,通过哪些途径可以及时查询录取信息?

  答:

  ①网上查询

  登录我校招生与就业信息网,点击"四川师范大学2015年招生录取快讯",便可确知我校在有关省(市、自治区)的录取进程。同时,我校所列批次录取结束的省(市、自治区)的考生在"新生录取信息查询专栏"的指定位置输入本人身份证号或考生号(准考证号),即可确知是否被我校录取。

  所有我校已录取考生还可根据我们提供的《四川师范大学录取通知书》的特快专递EMS号,通过登录EMS全球邮政特快专递网(http://www.ems.com.cn)的"邮件跟踪查询系统"了解录取通知书的邮寄状态。

  ②电话查询

  对于不便网上查询录取信息的考生,可通过拨打我校招生录取期间设置的考生咨询与来信、来访接待办公室的录取信息查询电话,查询录取结果。查询电话是:028-84768899、84767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