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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卫生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时间: 2019-06-11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1534 收藏
江西省/医药类/公办/江西省
排名: 第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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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省教育厅《江西省2019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实施办法》(赣教考字〔2019〕2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单独招生原则

2019年单独招生工作坚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由省教育厅制定规划,学校组织实施,省教育考试院进行考试录取监督,确保我校高职单招的各项工作程序规范,管理严格

二、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绍华 刘子龙

副组长:李运华 黎旻 刘星林 龙春频

成员:张艳 张晓萍 陈增勇 刘玫芳 朱清华 吴娟 武丽娟 刘昌福 梁卉 许奇伟 徐智 刘绍芳 刘初萍 谭磊 黎果 杜煊

三、单独招生对象

已取得江西省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

四、报名及审核

(一)报名时间:

2019年3月4日-3月10日,逾期不予办理。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形式,即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招生网站(报名网址:117.40.226.152:8090)单招报名入口,完成网上报名程序。并且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我校现场确认,并签订《高职单招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考生在《承诺书》中须明确选择报考高职单考单招已经征得家长同意,并确认被高职单招录取后不再参加2019年6月举行的统一考试。

考生进行网上报名时,必须准确地填写姓名、身份证号、2019年高考考生号、专业志愿等相关信息。每位考生只能报考1所高职院校,多报无效。

2.现场报名:学校招生就业处(图书馆一楼111室,工作日均可接受报名)

(三)资格审核

1.审核时间:3月15日12时前。

2.审核办法:我校负责对所有网报本校的考生名单进行汇总(姓名、身份证号等),通过“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单考单招数据报送系统”进行信息比对。

3.合格考生查询:已报考我校高职单招的考生于3月15日14时后登陆我校网站,查询本人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考生须按时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和综合技能测试。

4.现场确认、缴费、看考场:考生于3月16日带好身份证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查看考场、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并交考务费100元。

五、考试内容

1.考试内容:我校自主组建命题专家组,由专家组根据招生专业的特点设计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考试内容包括文化素质考试和技能测试两部分。其中,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150分)、数学(数学100分),技能测试考试科目(200分)为综合试卷,其中思想道德素质为50分,职业素养和能力中的基本医学常识为80分,计算机知识和运用能力为50分,健康素质为20分。

2.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全省统一为3月17日,考试地点在本校(萍乡市安源区武功山中大道333号)。

3.考试纪律: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考务管理的规定及要求,认真查验考生身份,加强考试期间的巡考、督考工作,切实维护公平的考试环境和良好的考试秩序。

六、招生录取

(一)录取原则

我校根据考生成绩划定文化考试分数和技能测试分数的录取控制线,按各专业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学校根据报考我校单独招生人数和考试成绩决定实际录取人数。录取环节,不得退档。

(二)优惠政策

高职单招录取执行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相关优惠政策。

(三)录取安排

1.3月22日前,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在我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2.拟录考生在公示期内如无异议即为确认录取(确认后不得再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

3.3月27日前,将确认录取名单到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领取单招录取通知书。

4.4月4日前,在我校网站公布正式录取的考生名单,并向录取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四)录取说明

1.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参加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相同待遇。

2.参加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所在县(区)招考办统一组织的高考体检,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要求,并符合《萍乡卫生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中对身体条件的具体规定。

3.考生经高职单招录取后,不再具有参加统一高考及录取资格。

4.根据省教厅规定,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得退录。

七、招生纪律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及省教育厅《江西省2019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实施办法》,科学规范操作,强化信息公开力度,完善监督措施,尤其加强试题保密和考务考场管理,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绝不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违反规定的程序降低标准录取考生。对在高职单招考试中认定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高职单招中有违规行为的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八、招生专业、计划、学制和收费标准

专业名称

报考科类

学制

收费标准

招生计划

护理

普通高考(文、理)

三年

5000元/学年

280

助产

普通高考(文、理)

三年

5000元/学年

40

药学

普通高考(文、理)

三年

5000元/学年

80

医学检验技术

普通高考(文、理)

三年

5000元/学年

50

医学生物技术

普通高考(文、理)

三年

5000元/学年

30

医学影像技术

普通高考(文、理)

三年

5000元/学年

50

康复治疗技术

普通高考(文、理)

三年

5000元/学年

40

健康管理

普通高考(文、理)

三年

5000元/学年

30

备注:招生计划拟暂定600人,最终以省教育考试院下达计划为准。

  1. 本方案由萍乡卫生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萍乡卫生职业学院

    2019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