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白银矿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学院简介
白银矿冶职业技术学院、甘肃有色金属技师学院地处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基地——甘肃省白银市。白银矿冶职业技术学院是在原白银有色金属职工大学基础上,于2011年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改制建成,是目前白银市唯一的一所高等职业院校。甘肃有色金属技师学院的前身白银公司技校始建于1958年,2010年1月被甘肃省政府批准为甘肃有色金属技师学院。
两个学院2001年9月合并办学,实行两块牌子一套机构,学院占地总面积678亩,总建筑面积26多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达10亿元,条件优越、功能完善、设施一流。
学院代码:14376
学院隶属:白银市政府
学院地址:白银市白银区南环路1号(白银市体育中心西侧)
培养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概况
白银矿冶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形成以资源开发、有色金属采矿、选矿、冶炼、化工等特色专业,以机电一体化、数控技术、工业机器人等专业为优势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总占地678亩,总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达10亿元,功能完善、设施一流。
学院是中央财政支持的数控技术及数控机床装调与维修实训基地。设有甘肃省第64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有色金属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22号站、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点、国家信息产业部授权的CEAC国家信息化培训认证中心。
近年来,学院打造出“工业分析技术”、“数控技术”等4个院级和省级优秀教学团队。王科健老师荣获2019年“全国职教先进个人”,以“全国技术能手”孙耀恒命名的“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于2019年落户学院。
白银矿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政策解读
招生方式:综合评价招生、“五年一贯制”转段招生、统招录取
(一)综合评价招生
1、报名时间:4月8日8:00~4月18日18:00。
2、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报名(http://www.ganseea.cn或http://art.ganseea.cn),或登录白银矿冶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官网“综合评价报名入口”进行报名(http://www.bymu.cn)。
3.招生条件:
具有当年高考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和具有中职对口升学考试报名资格的普通中专(含中师)、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含以同等学力等资格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往届中职生)均可报名。
已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我省本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对口升学招生考试。
4.学制:三年。
(二)“五年一贯制”转段招生
1.报名时间:每年3月15日开始,4月20日结束。
2.报名方式:学生在就读学校报名填表。
3.招生条件:与白银矿冶职业技术学院签订“五年一贯制”转段联合培养协议的中职学校、技校并具有中职、技校学校学籍的二年级学生。中职学习2年,转入白银矿冶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院校)学习3年,取得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如:学生2019年秋季9月报名注册中职学校,学习两年,2019年秋季9月转段进入白银矿冶职业技术学院注册高职学籍,学习三年,学制共5年。
4.专业志愿:按照学生学籍所学专业科类方向,对应高职专业课类选择专业,不允许跨专业大类选择高职专业。
(三)统招录取
(文史类、理工类、对口升学类)
1.报名时间:根据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报名时间进行报名。具体时间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2.报名方式: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进行报名。
3.招生条件:参加当年普通高考的甘肃省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的文史类、理工类考生和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
4.专业志愿:参加高考的考生根据高考成绩达到学院本年度最低录取参照线既可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名、填报志愿,具体报名、填报志愿时间以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
5.学制:三年。
收费政策
学院收费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和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所有专业学费4500元/年。住宿费1100元/年,四人间。家境经济困难学生,符合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条件者,持录取通知书前往当地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贷款。
凡被综合评价招生和“五年一贯制”转段招生录取的新生进入学校后,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
国际交流
“一带一路”走出去——赞比亚企业员工培训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依托全国有色金属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把中国有色矿业集团作为试点企业,在有色金属行业开展职业教育“走出去”试点。我院被确定为8所开展“走出去”试点项目学校之一。 我系三名教师组成的第一批人员到达赞比亚接受援教培训,同时承担有色金属行业在赞比亚企业员工有关选矿和冶金专业的技术培训。
资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名额分配由甘肃省教育厅资助管理中心分配下达。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名额分配由甘肃省教育厅资助管理中心分配下达。
3、国家助学金
奖励标准为一等每人每年3800元、二等每人每年3200元、三等每人每年2600元。名额分配由甘肃省教育厅资助管理中心分配下达。
4、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两种模式:一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即通过就读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二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5、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后复学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实行学费减免。补偿代偿金额根据学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退役复学学费减免金额按照实际收取学费确定,每生每年均不高于8000元。
6、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给予教育资助。内容包括:一是学费资助;二是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士兵学生生活费资助;三是其他奖助学金资助。学费资助标准,按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国家现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7、勤工助学
学校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并为学生提供校外勤工助学机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劳动报酬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