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了规范招生工作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本年度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招生工作,是我院开展招生工作和录取新生最重要的依据。
学院名称 | 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 |
学院地址 | 甘肃省金昌市天津路101号 邮编:737100 | |
学院代码 | 14375 | |
办学类型 | 学院是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制三年,毕业后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 |
学院简介 | 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2010年7月,是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由金昌市人民政府和金川集团公司共同出资兴建的全日制公立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学院被评为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金昌市“循环经济人才培训基地”和“人才特区建设”试点单位。学院“紫金家园众创空间”被省科技厅等8个部门首批认定为“甘肃省省级众创空间”。 学院位于全国文明城市——金昌市。学院占地面积506亩,已建成综合楼、冶金教学楼、机电教学楼、图书馆、学子食苑、后勤服务楼、体育场以及2栋实训楼、8栋学生公寓等基础设施15.13万平方米。校园东临紫金花海,南接商业街,西抱龙首湖、北依植物园,花木繁茂、碧草如茵、风景秀丽、环境优美。 学院遵循“就业立校、特色强校、合作兴学、服务社会”的办学宗旨,以市场为导向,立足金昌、辐射全省、面向全国,重点培养具有较高职业素养和实践操作能力的技术人才。学院现设“四系一部”,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以采、选、冶专业为主,化工、机电、建筑、园林、新能源、服务等门类协调发展的专业体系,学院开设9个大类,共31个专业(见专业目录)。已建成52个校外实训基地,10个校内实训车间,32个实验实训室,实习实训和教学科研设备资产总值近5000万元,在省内同类高校中处于领先水平。 学院现有教职工182名,教授1人,副教授24名、讲师62名,硕士47名。教师在SCI、EI等国内外刊物发表论文145篇,主编并出版教材33部,申请国家专利3项,科研项目获批立项36项,其中国家级1项、省(厅)级16项、市级以上19项,获厅(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6项,其中,省级教学成果奖3项、省级创新成果奖1项、市级科技进步奖1项、市级创新成果奖1项,获批省级精品课1门、建设院级精品课12门。学院鼓励师生参加各级职业技能大赛,师生参加国家和省级职业技能大赛取得优异成绩,共获得奖项160多项。 学院设有金昌市第八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对内为冶金学院和市理工中专在校学生考取职业资格证服务,对外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目前可对化工、机械、电子等行业37个工种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先后组织各类职业技能鉴定培训考试20期,合格取证率达到80%以上,学院毕业生双证书获取率达到93%。 学院坚持地企共建、院企融合的高等职业教育办学模式,依托金昌具有国际国内领先水准的矿产开采、有色冶金、能源化工、装备制造等行业优势,与金川集团公司、鄂尔多斯冶金集团、联邦制药(内蒙古)有限公司、中泰化学集团、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八冶建设集团公司、甘肃稀土集团等52家大中型企业签订了院企合作协议,建立了学生实习实训基地,为学生创造了优越的实习实训和就业条件,有力促进了产学研结合。与金川集团公司、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冶金集团等10多家企业签订了订单培养协议,累计订单培养学生近2000名。学院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0%以上,位列全省高校前列。 学院必将以先进的教育理念、全新的管理模式、一流的设施设备、健全的就业体系为广大学子成才成长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为甘肃乃至于全国经济发展培养更多的高技能实用人才。 | |
组织机构 | 1.学院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 |
2.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处,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 ||
招生计划 | 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了2018年度招生专业计划。 | |
经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按照规定时间寄送到省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并由省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同时学院也通过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 ||
录取规则 | 学院录取以志愿优先,即先按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 | |
专业录取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考生在所报专业录满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者,作退档处理。 | ||
学院同意并执行省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 ||
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 | ||
学院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省上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亦可登录我院招生网站查询。 | ||
被我院录取的考生,经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学院招生就业处直接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 ||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应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逾期未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处入学资格处理,取消其入学资格。 | ||
招生咨询 | 招生就业处电话 | 0935-8326630 0935-8326631 |
学校网址 | http://www.gsysyj.org/ | |
[url=mailto:70357928@qq.com]70357928@qq.com[/url] | ||
收费标准 | 学费 | 4500元/学年 |
住宿费 | 1200元/学年 | |
资助政策 | 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生源地申请贷款支付学费、住宿费,贷款政策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 |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等,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 ||
招生对象 | 甘肃省内参加2018年高考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以及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考生。 |
注: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省物价局甘价费【1999】179号
发证机关经办人及时间:金昌市发改委2011年7月4日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本章程由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