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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5-06-12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1307 收藏
内蒙古自治区/语言类/公办/内蒙古自治区
排名: 第0名
综合指数: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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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以及《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制定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二、 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是2010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坐落于中国最大的陆路口岸——满洲里市,2010年正式招收国家计划内高职专科学生。现开设应用俄语、国际经济与贸易、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涉外旅游、报关与国际货运、金融管理与实务、艺术设计、家具设计、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等专业。

  第三、院校基本信息

  院校名称: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4285 院校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学制:三年

  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收费标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价部门审定标准执行。即:普通文、理科学费为4000元/学年,艺术、汽修类5000元/学年;住宿费:1000元/学年;

  第四、录取规则:

  1、我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2、我院艺术类考生,录取参考全区统一加试成绩,不实行校考。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自治区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4、一志愿生源不足,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安排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凡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未明确表示服从专业调剂者,视为不服从专业调剂。

  6、外语:不限,但因师资力量只开设英语、俄语。

  7、不限定男女比例,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8、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结果通过特快专递向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9、学院成立招生监察领导小组,负责招生监察工作。

  10严格遵守招生录取原则,杜绝和防止录取过程中的舞弊行为,对违反录取原则和招生工作纪律的人和事,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11、新生入学后按规定进行健康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或被查出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按学籍管理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办学地点:内蒙古满洲里市华埠大街1号万达广场对面

  招生办联系电话:(0470)6242098、6242099(兼传真)

  电子邮件:zsb@mzlxy.cn 邮编:021400

  学院网址:http://ey.mzlxy.cn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解释权归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