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渤海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20-06-10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801 收藏
省属硕士点
辽宁省/综合类/公办/辽宁省
排名: 第289名
综合指数: 60.06
热度:11612K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渤海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

以下专业在渤海大学松山校区办学(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科技路19号):化学(师范)、环境工程、应用化学、教育技术学(师范)、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历史学(师范)、文物与博物馆学、法学、思想政治教育(师范)、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中职本科)、食品质量与安全、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物理学(师范)、信息与计算科学、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体育教育(师范)、法语、日语、英语(师范)、汉语国际教育(师范)、汉语言文学(师范)、微电子科学与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新闻学、环境设计、绘画、美术学(师范)、音乐表演、音乐学(师范)、电子信息工程。

以下专业在渤海大学滨海校区办学(辽宁省锦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新区)金山大街20号):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工商管理、旅游管理、旅游管理(中职本科)、市场营销、物流管理、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会计学、会计学(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会计学(中职本科)、金融学、金融学(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金融学(中职本科)、经济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职本科)、软件工程、软件工程(中职本科)、物联网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50.2万平方米(约合2253.3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5.7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9.7平方米;生师比19.7;专任教师1249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8.8%,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0.4%;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4037.7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9602.5元;图书289.6万册,生均图书115.7册。(办学条件数据以2019年基层统计报表数据为准)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分省计划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区安排招生名额,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及《渤海大学学科专业结构优化调整方案》文件要求,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主要面向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一流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无预留计划。

2、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1)英语(师范)、法语、日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

2)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会计学(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金融学(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根据行业及专业教学要求,入校后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宜就读。

3)英语(师范)专业要求英语105分(含)以上;日语、法语专业要求英语90分(含)以上。以上外语成绩的要求均按外语单科成绩满分为150分计算,若不足150分则按比例进行折算。

3、男女比例限制

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专业,由于工作性质特殊,不适宜女生报考;其它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4、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5、其它: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元//生)

备注

1

020101

经济学

4

3-6

文理兼招

经济学

4200


2

020301K

金融学

4

3-6

文理兼招

经济学

4000


3

020301K

金融学

4

3-6

文理兼招

经济学

25000

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颁发渤海大学毕业证书

4

030101K

法学

4

3-6

文理兼招

法学

4000


5

030503

思想政治教育

4

3-6

文史

法学

3500

师范

6

040104

教育技术学

4

3-6

理工

教育学

3500

师范

7

040106

学前教育

4

3-6

文理兼招

教育学

3500

师范

8

040107

小学教育

4

3-6

文理兼招

教育学

3500

师范

9

040201

体育教育

4

3-6

文理兼招

教育学

4000

师范

10

040203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4

3-6

文理兼招

教育学

4800


11

050101

汉语言文学

4

3-6

文史

文学

3500

师范

12

050103

汉语国际教育

4

3-6

文史

文学

3500

师范

13

050201

英语

4

3-6

文理兼招

文学

4000

师范

14

050204

法语

4

3-6

文理兼招

文学

4800


15

050207

日语

4

3-6

文理兼招

文学

4400


16

050301

新闻学

4

3-6

文理兼招

文学

4000


17

060101

历史学

4

3-6

文史

历史学

3500

师范

18

060104

文物与博物馆学

4

3-6

文理兼招

历史学

4200


19

070101

数学与应用数学

4

3-6

理工

理学

3500

师范

20

070102

信息与计算科学

4

3-6

理工

理学

4000


21

070201

物理学

4

3-6

理工

理学

3500

师范

22

070301

化学

4

3-6

理工

理学

3500

师范

23

070302

应用化学

4

3-6

理工

理学

4200


24

080414T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4

3-6

理工

工学

4200


25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4

3-6

理工

工学

4800


26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4

3-6

理工

工学

4800


27

080704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4

3-6

理工

工学

4800


28

080801

自动化

4

3-6

理工

工学

4500


29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

3-6

理工

工学

4800


30

080902

软件工程

4

3-6

理工

工学

前二年4800/
后二年16000/


31

080905

物联网工程

4

3-6

理工

工学

4800


32

080907T

智能科学与技术

4

3-6

理工

工学

4800


33

081803K

航海技术

4

3-6

理工

工学

2500


34

081804K

轮机工程

4

3-6

理工

工学

2500


35

082502

环境工程

4

3-6

理工

工学

4200


36

082701

食品科学与工程

4

3-6

理工

工学

4200


, 37

082702

食品质量与安全

4

3-6

理工

工学

4000


38

120201K

工商管理

4

3-6

文理兼招

管理学

4000


39

120202

市场营销

4

3-6

文理兼招

管理学

4200


40

120203K

会计学

4

3-6

文理兼招

管理学

4200


41

120203K

会计学

4

3-6

文理兼招

管理学

25000

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颁发渤海大学毕业证书

42

120601

物流管理

4

3-6

文理兼招

管理学

4200


43

120901K

旅游管理

4

3-6

文理兼招

管理学

4200


44

130201

音乐表演

4

3-6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0000


45

130202

音乐学

4

3-6

文理兼招

艺术学

5000

师范

46

130305

广播电视编导

4

3-6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0000


47

130309

播音与主持艺术

4

3-6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0000


48

130401

美术学

4

3-6

文理兼招

艺术学

5000

师范

49

130402

绘画

4

3-6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0000


50

130503

环境设计

4

3-6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0000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渤海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渤海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渤海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学费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收费,宿费标准为1000-1200/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的,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教财【20062号文件的要求,学校根据学生在校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宿费。

3、奖、助学金

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人;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人;国家助学金,一等每年4400/人,二等每年2750/人;省政府奖学金每年8000/人。

学校设置校长奖学金,标准为每年10000/人;自强自立奖学金,标准为每年5000/人;另有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设立的各种奖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8000/年),学校通过爱心助学、勤工助学等形式帮助其完成学业。

奖助学金每年10月份评定并在全校公示,公示期7天。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辽宁省调档比例100%,外省按文件规定执行;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最多不超过120%。艺术、体育类专业按照所在省文件规定执行。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航海类专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13),体检要求:无色盲(弱)、无复视。其中航海技术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65cm()以上,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70.5)及以上;轮机工程专业要求身高155cm()以上,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60.4)及以上。具体按照《船员健康检查要求》执行。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身体复查,对不符合标准和体检作弊的学生依据文件相关规定处理。

3、院校志愿及录取

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专业在本科提前批招生,其它普通类专业在本科批招生(外省专业批次以所在省招考办公布为准)。

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考办有关文件精神,在已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院校志愿顺序调档,当第一志愿投档考生未能完成招生计划时,依次接收第二、第三等志愿考生。

艺术类美术学(师范)、绘画、环境设计专业,辽宁省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

艺术类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辽宁省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招生,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方式。

体育类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体育教育(师范)专业,辽宁省在体育类本科批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

外省艺术类各专业的投档方式,均以所在省招考办公布为准,体育类无外省招生计划。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执行省招考办关于高考加分的相关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在综合考查考生德、智、体等水平的基础上,对于进档考生,我校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

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首先按生源省份招考办文件的要求录取。若生源省份招考办文件未明确要求的,我校规定如下:

文史类依次参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理工类依次参考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

体育类参考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相同的,体育(文)参照语文单科成绩,体育(理)参照数学单科成绩。

艺术类参照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相同的,艺术(文)依次参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艺术(理)依次参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

中职升本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参照语文、数学、外语、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单科成绩。

少数民族预科班专业的录取按省招办的相关规定执行。少数民族预科生培养为1+4模式,预科阶段为期一年。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者,按录取专业转入我校本科学习,本科阶段学制为4年。

6、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办法

1)体育类专业

考生须参加辽宁省招考办组织的体育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在辽宁省划定的体育类本科文化成绩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7.5+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

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专业课属本省统考范围内的,须参加本省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

辽宁省美术类、音乐类、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河北省美术类、音乐类,山东省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使用所在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河北省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所在省组织的专业校际联考成绩。

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辽宁省:

(1)绘画、美术学(师范)、环境设计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

(2)广播电视编导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30%+专业课成绩×70%;

(3)播音与主持艺术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30%+专业课成绩×70%;

(4)音乐学(师范)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专业课成绩;

(5)音乐表演按专业课成绩从高至低择优录取。

说明:音乐学(师范)专业只招收美声钢琴、民声钢琴考生。

音乐表演声乐招考方向招收美声、民声、流行考生;器乐招考方向招收键盘演奏(钢琴)、民族器乐(古筝、扬琴)、西洋管乐(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古典萨克斯、小号、长号、圆号、大号)考生。

山东省:

1)绘画、美术学(师范)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

2)广播电视编导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30%+文化成绩×70%

河北省:

1)绘画、美术学(师范)、环境设计、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专业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

2)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7+(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3

外省音乐类招考方向以所在省公布为准。

7、联系电话、网址

招生电话:0416-34001310416-3400132

网址:http://www.b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