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渤海大学。
办学地点及校址:本科在主校区办学:辽宁省锦州市高新区科技路19号;高职专科办学地点为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33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
学习年限:学制为4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3—8年;
学制为3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3-6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89.46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52.15万平方米,专任教师1170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489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3130.85万元,图书156.49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本科专业:英语、法语、德语、日语等4个专业只招英语考生;化学、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应用化学、旅游管理、旅游管理(饭店管理方向)、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开发方向)、微电子科学与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物联网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等专业及专业方向入学后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高职专科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国际贸易实务、商务英语、轮机工程技术、航海技术等专业入学后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本科英语(师范)专业要求英语105分(含)以上;日语、法语、德语专业要求英语90分(含)以上。
高职专科轮机工程技术、航海技术只招男生,其他专业男女招生比例无限制。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 专业(方向)名称 | 学制 | 科类 | 授予学位门类 |
120203K | 会计学 | 4年 | 文/理 | 管理学 |
120201K | 工商管理 | 4年 | 文/理 | 管理学 |
120202 | 市场营销 | 4年 | 文/理 | 管理学 |
120601 | 物流管理 | 4年 | 文/理 | 管理学 |
070301 | 化学(师范) | 4年 | 理 | 理学 |
082503 | 环境科学 | 4年 | 理 | 理学 |
082502 | 环境工程 | 4年 | 理 | 工学 |
070302 | 应用化学 | 4年 | 理 | 理学 |
040104 | 教育技术学(师范) | 4年 | 理 | 教育学 |
040104 | 教育技术学(小学教育)(师范) | 4年 | 中师 | 教育学 |
060101 | 历史学(师范) | 4年 | 文 | 历史学 |
060101 | 历史学(文化遗产开发与管理方向) | 4年 | 文 | 历史学 |
120901K | 旅游管理 | 4年 | 文/理 | 管理学 |
120901K | 旅游管理(饭店管理方向) | 4年 | 文/理 | 管理学 |
020101 | 经济学 | 4年 | 文/理 | 经济学 |
020301K | 金融学 | 4年 | 文/理 | 经济学 |
082701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4年 | 理 | 工学 |
082702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4年 | 理 | 工学 |
070101 |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 4年 | 理 | 理学 |
070102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4年 | 理 | 理学 |
050207 | 日语 | 4年 | 文/理 | 文学 |
050201 | 英语(师范) | 4年 | 文/理 | 文学 |
050203 | 德语 | 4年 | 文/理 | 文学 |
050204 | 法语 | 4年 | 文/理 | 文学 |
070201 | 物理学(师范) | 4年 | 理 | 理学 |
050301 | 新闻学 | 4年 | 文/理 | 文学 |
130309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4年 | 艺文/艺理 | 艺术学 |
130305 | 广播电视编导 | 4年 | 艺文/艺理 | 艺术学 |
0809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开发方向) | 4年 | 理 | 工学 |
080701 | 电子信息工程 | 4年 | 理 | 工学 |
0809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4年 | 理 | 工学 |
080414T |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 4年 | 理 | 工学 |
080704 |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 4年 | 理 | 工学 |
080801 | 自动化 | 4年 | 理 | 工学 |
080703 | 通信工程 | 4年 | 理 | 工学 |
130503 | 环境设计 | 4年 | 艺文/艺理 | 艺术学 |
130402 | 绘画 | 4年 | 艺文/艺理 | 艺术学 |
130201 | 音乐表演 | 4年 | 艺文/艺理 | 艺术学 |
030101K | 法学 | 4年 | 文/理 | 法学 |
030503 |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 | 4年 | 文 | 法学 |
050101 | 汉语言文学(师范) | 4年 | 文 | 文学 |
050103 | 汉语国际教育(师范) | 4年 | 文 | 文学 |
040203 |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 4年 | 体文/体理 | 教育学 |
080601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4年 | 理 | 工学 |
080503T |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 4年 | 理 | 工学 |
080905 | 物联网工程 | 4年 | 理 | 工学 |
5901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年 | 理 | |
620203 | 会计 | 3年 | 文/理 | |
620204 | 会计电算化 | 3年 | 文/理 | |
620304 | 国际贸易实务 | 3年 | 文/理 | |
620401 | 市场营销 | 3年 | 文/理 | |
620505 | 物流管理 | 3年 | 文/理 | |
660108 | 商务英语 | 3年 | 文/理 | |
660110 | 商务日语 | 3年 | 文/理 | |
520401 | 航海技术 | 3年 | 文/理 | |
520405 | 轮机工程技术 | 3年 | 理 | |
5901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年 | 理 | |
590110 | 动漫设计与制作 | 3年 | 理 | |
590202 | 应用电子技术 | 3年 | 理 | |
620504 | 连锁经营管理 | 3年 | 文/理 | |
640101 | 旅游管理 | 3年 | 文/理 | |
640201 | 餐饮管理与服务 | 3年 | 文/理 | |
640103 | 导游 | 3年 | 文 | |
660109 | 旅游英语 | 3年 | 文/理 |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渤海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渤海大学学位授予标准,颁发渤海大学学士学位证书;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渤海大学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普通类本科各专业学费3500-4800元/年,艺术类专业10000元/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开发方向)专业前二年4800元/年,后二年16000元/年。
高职专科各专业学费4800—5000元/年.
各专业学费具体标准以辽宁省物价局批文为准。
2.学费的退费办法:
按照国家、辽宁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3.奖、助学办法
学校设置校长奖学金,奖学金标准为每年5000元/人;自强自立奖学金,奖学金标准为每年5000元/人;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设立的奖学金。
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助)学金、省政府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校给予适当的困难补助,并通过爱心助学、勤工助学等帮助其完成学业。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辽宁省非艺术、体育类考生投挡比例为102%,外省投挡比例为12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根据《海船船员健康检查要求》,航海类专业要求无色盲(弱)、无复视;其中航海技术专业要求身高1.65米及以上,远视力:双眼裸视力均能达0.5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0.8及以上。近视力:双眼裸视力均能达0.8及以上;或者双眼裸视力均能达0.4及以上,且双眼矫正视力均能达1.0及以上。轮机工程专业远视力:双眼裸视力均能达0.4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0.6及以上。近视力:双眼裸视力均能达0.8及以上;或者双眼裸视力均能达0.4及以上,且双眼矫正视力均能达1.0及以上。其他要求参照《海船船员健康检查要求》(海船员2012(678)号)。
新生入学后,我校对新生进行身体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和体检作弊的学生将依据相关文件处理。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在普通类二批本科批次录取中,学校按照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对于外省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时,按分数由高往低择优录取。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普通类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进行录取,设定分数级差10分。投档成绩相同考生,参照专业主要科目分值。
艺术类专业按专业志愿优先进行录取。
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航海类专业等专业的录取按省招办的相关规定执行,少数民族预科生培养为1+4模式,预科阶段为期一年。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者,按录取专业转入我校本科学习,本科阶段学制为4年。
6.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招生录取办法
(1)社会体育专业
考生参加辽宁省统一组织的体育类专业测试,以辽宁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专业成绩为准。
考生在辽宁省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和体育类专业分数线上录取,按考生志愿顺序,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5+体育成绩。
(2)、艺术类专业
辽宁省考生参加辽宁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测试,以辽宁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专业成绩为准。
河北、山东、黑龙江考生参加我校在其所在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测试,江苏、山西省考生参加所在省联考。
录取原则:
辽宁省考生在辽宁省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和艺术类专业分数线上录取;河北、山东、黑龙江省考生在本省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我校划定的艺术类专业分数合格线上录取;江苏、山西省在所在省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和艺术类专业合格线上录取。
按考生志愿顺序,按综合成绩从高往低依次录取,辽宁省外语最低控制50分;外省外语最低控制35分。
艺术类各专业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绘画、环境设计专业
综合成绩=专业课总分*80%+文化课总分*20%
音乐表演专业
综合成绩=专业课总分*80%+文化课总分*20%
音乐表演器乐只招钢琴考生,声乐只招美声和民声的考生。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综合成绩=专业课总分*70%+文化课总分*30%
七. 联系电话、网址
招生电话:0416—3400131、0416-3400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