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志愿投档比例是怎么确定的?
时间: 2009-06-26
来源: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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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既要兼顾招生学校自主权、择优录取,又要降低投出考生的退档比例的原则,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投档比例按以下原则确定:
招生院校有权在 1:1 — 1:1.1 的比例范围内提出本校的投档比例。学校应根据本校招生计划和广西招生考试院投档前提供的生源情况及时调整投档比例,以尽可能减少退档考生数。
如果招生院校对投档比例无特殊要求,则按以下原则确定:
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投档比例原则上按不超过 1:1.05 的比例确定,本科第三批、高职高专普通批按不超过 1:1.1 的比例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