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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工业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时间: 2020-05-11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229 收藏
省重点博士点硕士点重点实验室
辽宁省/理工类/公办/辽宁省
排名: 第235名
综合指数: 60.77
热度:11049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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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普通高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的通知》(辽教发[2020]23号)文件精神,学校经研究决定2020年招收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一、招生计划与专业

序号

专业名称

学院

学制

招生计划

学费(元/年/人)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两年

44

4800

2

通信工程

两年

23

4800

3

工商管理

管理学院

两年

23

4200

4

人力资源管理

两年

23

4200

5

物流管理

两年

23

4200

注:1.其中报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通信工程专业的考生要求原本科专业的学科门类为理学或工学。
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生入校后的外语教学为英语;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专业学生入校后的外
语教学为英语或日语。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3.报考专业须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详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附件1)。
4.学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
三、报名方式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个人提出申请,每个考生允许报考2个有序专业志愿和服从志愿。
2.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8月16日17:00。
3.报名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报名材料于报名截止日前发送至邮箱dlpuzsb@dlpu.edu.cn,报名材料压缩文件名称和电子邮件标题名均为“报考第一专业志愿名称+姓名”(逾期将不再受理,材料不齐全视为报名无效)。
4.报名材料:
(1)高等院校颁发的学位证书扫描件1份。
(2)高等院校颁发的毕业证书扫描件1份。
(3)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1份。
(4)本人近期上半身免冠电子版照片1张(以身份证号命名)。
(5)大连工业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报名表,打印签字的扫描件(PDF格式)1份(附件2)。
(6)大连工业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报名汇总表电子版(附件3)。
四、资格审核
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和学校的有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学校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于2020年8月18日在大连工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审核通过名单和面试相关安排及要求。
五、考核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相关考核测试。具体安排如下:
1.考核方式:网络面试考核。
2.考核内容:主要考查考生对所报考第一志愿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及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等。
3.考核时间:具体考核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录取与入学
1.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实行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考核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校第二学士学位录取结果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2.新生报到后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3.新生报到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核验,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
(1)《录取通知书》原件。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3)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七、培养与毕业
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学校学籍管理系统,按照学校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统一进行管理。
2.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颁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可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3.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4.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住宿费最高收费标准为1200元/年/人。
八、附则
1.招生咨询渠道:
(1)咨询部门:大连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
(2)电话:0411-86323661、86323693
(3)网站:http://zsb.dep.dlpu.edu.cn
(4)微信公众平台(大连工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dlpu86323661
2.招生申诉渠道:
(1)申诉部门:大连工业大学综合监察室
(2)电话:0411-86323813
(3)电子邮箱:jjjc@dlpu.edu.cn
(4)网站:http://jiwei.dep.dlpu.edu.cn
3.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当年关于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