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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简章

时间: 2018-06-12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401 收藏
山西省/综合类/公办/山西省
排名: 第0名
综合指数: 0.00
热度:7941K

为深化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动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加快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根据《山西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晋政发〔2016〕23号)和《山西省高等职业学校单独招生实施办法》精神,特制定我院2018年单独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1、学院全称:朔州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4186)
2、办学性质:公办
3、办学类型: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学习形式:全日制
6、学院地址:朔州市张辽南路紫金街口西侧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为突出高职教育特色,积极探索引导普通高中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不断完善与学院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通过实行“学校组织考试考核,自主择优录取”的方式,择优选拔适合在我院校相关专业学习、在某些方面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优秀的人才。
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坚持“考生自愿、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学校负责、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监督的原则;规范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和程序,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研究、审定单独招生工作的招生计划、工作方案、录取原则、录取控制线。
领导组设办公室,负责草拟单独招生工作方案、招生章程,指导、组织和协调各工作小组开展工作,草拟录取方案、录取控制线。
领导组办公室下设招生工作组、综合测试组、网络运行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障组、监督检查组、志愿者服务组等工作小组,各工作组在单独招生领导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单独招生的各项具体事宜。
四、招生计划和学费标准
2018年单独招生共13个专业450人,学院可根据生源情况,报请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批准后对招生计划作相应调整

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科类招生计划学费标准
(元/学年)
备注
1510301畜牧兽医3文理兼收204000
2510302动物医学
(宠物疾病防控方向)
3文理兼收104000
3630201护理3文理兼收1504000
4520501煤矿开采技术3文理兼收204000
5530101发电厂及电力系统3文理兼收304000
6560301机电一体化技术3文理兼收404000
7530301风力发电工程技术3文理兼收304000
8530304光伏发电技术与应用3文理兼收304000
9560702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3文理兼收304000
10630302会计3文理兼收404000
11640105酒店管理3文理兼收104000
12630801电子商务3文理兼收304000
13610210数字媒体应用技术3文理兼收104000
合计450

五、招生对象及条件
已报履行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生、中职毕业生(中专、职高、技校)或同等学历者,符合高校招生统一体检、政审及教育部相关专业身体的要求。
六、报名办法
1、报名:考生登陆山西招生考试网报名
报名时间:3月26日8:00—28日18:00 网址: http://www.sxkszx.cn
2、志愿填报:在规定时间考生凭2018年高考报名的14位考生号登陆密码,填报院 校和专业志愿。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3、现场确认时间:3月31日 地点:朔州职业技术学院
4、考生到学院现场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朔州职业技术学2018年单独招生报名登记表》须就读学校或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学院网站下载表格www.szvtc.com)
②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并交复印件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一份。
③《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持就读学校证明),以及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④高考报名数码照片。
七、考试
(一)考试形式
考试工作在省招考中心的指导与监督下,学院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二)综合测试
学院将在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进行综合测试,综合测试的形式与内容由学院确定,主要考核语言表达、反应能力、知识面、职业技能、素养等基本素质和心理健康情况、沟通合作能力等。
(三)测试时间
综合素质考试满分为100分。测试时间为4月1日,具体将在学院网站公布。
(四)考试成绩确定
1、考生录取总成绩由综合素质成绩及有关加分组成。
2、有关加分按山西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相关规定执行。
八、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信息均采自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信息库,学院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九、录取
1、学院根据考生录取总成绩、招生计划分类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2、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依据考生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报专业不能录取,其它专业未满情况下,择优调剂录取。
3、学院于4月下旬公布录取结果并将录取名单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备案。
4、学院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审批结果,于5月中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5、录取数据由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6、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山西省2018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
十、新生待遇
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待遇相同。
十一、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被录取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办理预报到手续。
2、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格检查等方面进行复查。
3、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上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户口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十二、监督机制
1、为保证单独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院单独招生纪检监察组将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2、单独招生有关信息及时通过学院网站进行发布、公示。
3、举报投诉电话:0349-6660001
十三、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罚,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四、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朔州市张辽南路紫金街口西侧 邮编:036002
联系电话:0349-6660003
学院网址:http://www. szvt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