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长春大学旅游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21-05-14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184 收藏
吉林省/综合类/民办/吉林省教育厅
排名: 第0名
综合指数: 50.89
热度:7020K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高质量地做好我校2021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大学旅游学院

办学类型:民办、独立学院

层    次:本科、专科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奢岭高校文化园区长清公路15公里处;净月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95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1.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2.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3.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4.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5.酒店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6.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7.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8.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9.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10.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11.工程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12.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13.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14.风景园林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15.建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16.土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17.金融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18.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19.网络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20.物联网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25000元;

 21.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25000元;

 22.人工智能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25000元;

 23.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24.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25.朝鲜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26.俄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27.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28.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29.产品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30.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31.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32.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专科专业:

 1.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2.导游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3.空中乘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4.定制旅行管理与服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5.智慧旅游技术应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6.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长春大学旅游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生由长春大学旅游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此外,学校还设立学校奖学金、新生入学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其中每年设立新生入学助学金100万元,符合条件的新生可以提出申请,根据新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等次,分为三个等次(特等免除当年全部学费、一等5000元/生、二等2000元/生);每年设立学校奖学金,获奖学生比例为35%,学校奖学金设立四个等次(一等奖学金2000元/生;二等奖学金1000元/生;三等奖学金500元/生;四等奖学金200元/生)。

第八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

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报到期间,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

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新生录取对外语语种的要求

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学生比例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一条 对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

1.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市、自治区)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调档原则执行。

2.照顾加分、降分投档项:对考生加分或减分照顾、降分投档及其他特殊情况的处理,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3.普通类录取原则: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如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将其调剂录取到未满额专业中,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优先级别:进档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以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以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美术类录取原则:考生需参加各省(市、自治区)组织的省统考,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专业省控分数线和取得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专业统考合格证的前提下方可报考我校。录取时优先尊重各省艺术类投档办法与成绩核算意见,若无明确指示性文件则按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录取总成绩=(专业成绩总分×100%)+(文化课成绩总分×60%)。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如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将其调剂录取到未满额专业中,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优先级别:艺术类进档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若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以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以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5.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原则: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6.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录取原则:按照学校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执行该省(市、自治区)公布的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和有关办法。

7.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tccu.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奢岭高校文化园区长清公路15公里处(邮编:130607)
  联系电话:(0431)89811555、89811666、89811777
  联 系 人:贾老师、仇老师、张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