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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白山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0-04-19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1287 收藏
吉林省/理工类/公办/吉林省
排名: 第0名
综合指数: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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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我校高考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1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长白山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三条 学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白山市八道江区浑江大街76号(主校区);

  吉林省白山市八道江区浑江大街273号(东校区);

  吉林省白山市八道江区浑江大街213号(西校区)。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我校共有专科(高职)专业11个。2010年招生的专科(高职)专业11个。

  第六条 2010年我校招生计划690人。

  第七条 在有关省(区、市)招生人数,详见教育部审定的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生源计划。

  第三章 招生说明

  第八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只限英语考生。

  第九条 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条 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

  考生健康状况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引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新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根据考生报考人数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依次录取二、三志愿及平行志愿考生。

  3、文史、理工类专业:专业录取时遵守总分由高到低和专业顺序由先至后的原则,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它专业录取,满额为止;对于总分低于所报专业志愿要求,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cbsvtc.com.cn

  通讯地址: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大街76号

  联系电话:0439-3328604

  联 系 人:王淑文

  第四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十三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长白山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毕业证书。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学费收取标准

  专科(高职)专业:护理专业、应用韩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社区康复专业、国际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中药制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旅游管理专业、酒店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会计专业、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