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科技学院学生奖助体系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院建立了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构成的学生奖助体系。
一、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名额由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统筹划拨,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以下简称学生)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资助名额由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统筹划拨,由中央与地方按8:2比例共同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毛南族学生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其资助资金全部由中央负担。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三、优秀学生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三个等级,评定比例和奖金额为:
1.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获得者综合测评在班上居前5%,评选名额不超过学生人数的2%,奖励金额为1500元;
2.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获得者综合测评在班上居前10%,评选名额不超过学生人数的4%,奖励金额为1000元;
3.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获得者综合测评在班上居前15%,评选名额不超过学生人数的5%,奖励金额为500元。
四、专业竞赛优秀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各类专业竞赛、科技制作、科技比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大赛、机械设计大赛、交通科技大赛、结构设计竞赛、程序设计大赛、创业计划大赛、机器人竞赛、英语竞赛、语言文字竞赛等)中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奖学金分一等奖、二等奖两个等级,根据获奖证书或相关文件认定。奖励的金额和具体条件如下:
1、专业竞赛一等奖奖给获得国家级大学生学科竞赛、科技制作、科技比赛三等奖以上或省级大学生学科竞赛、科技制作、科技比赛一等奖的个人,奖励金额800元;
2、专业竞赛二等奖奖给获得省级(含贵州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科技制作、科技比赛二、三等奖的个人,奖励金额600元;
3、符合以上条件的团体,奖励金额如下:一等奖团体,奖励2000元;二等奖团体,奖励1500元。
五、科技创新优秀奖学金
用于奖励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奖学金分一等奖、二等奖两个等级。
1、一等奖奖励金额800元,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当年度以第一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且作者单位署名贵州大学科技学院;
(2)作为第一专利人申请到国家专利。
2、二等奖奖励金额600元,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当年度以第二作者(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是本院老师)在国内核心期刊、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且作者单位署名贵州大学科技学院;
(2)积极参与科技创新和科研训练活动,成果经评审获得较高评价。
六、文体优秀奖学金
奖励代表学院参加各项省级以上文艺、体育比赛获得荣誉的学生。奖学金分一等奖、二等奖两个等级,根据获奖证书或相关文件认定。奖励的金额和具体条件如下:
1、获得国家级比赛三等奖以上或省级比赛一等奖的个人,奖励金额500元;
2、获得省级比赛二、三等奖的个人,奖励金额300元;
3、符合以上条件的团体,奖励金额如下:一等奖团体,奖励800元;二等奖团体,奖励600元;
七、考研奖学金
用于奖励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并被录取的学生,根据录取通知书认定。奖励金额2000元。
八、优秀团队奖
用于奖励积极参与各类以团队形式开展的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拼搏奉献精神,由学院学生工作部和团委审核,奖励金额不超过300元,全年奖励金额总计不超过20000元。具体包括社会实践优秀团队奖励、优秀社团奖励、先进班集体奖励、文明寝室奖励等。
九、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结合本省及我院的平均经济收入和生活消费水平,分为三种档次发放:
3档(一般困难学生)2500元
2档(困难学生)3000元
1档(特殊困难学生)3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