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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2-05-21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695 收藏
陕西省/理工类/民办/陕西省教育厅
排名: 第0名
综合指数: 0.00
热度:5310K

  一、院校名称: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 院校国标代码:13122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陕西省教育厅主管 民办职业学院

  三、办学地址:

  西安市长安区大学城子午大道南段36# (长安校区) 邮编:710109

  西安市高新区草堂基地西三环接西太路至太平峪(太平校区) 邮编:710305

  四、招生办法:

  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五、录取规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发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考生成绩达到本省(区)专科(高职)录取分数线,填报我院志愿,即符合录取条件。从高分往低分依次录取,明确不报到者,不予录取,往后按分数高低排名依次录取。分数相同者,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者。

  3、录取不设分数级差,当第一志愿录取未满,依次录取第二、三志愿;均不限定男女比例;对符合考生所在省(区)的照顾条件的加分考生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我院予以认可;所有专业报考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

  4、录取不设专业级差,考生服从专业调剂者,则直接调剂到第二、三专业志愿;不服从调剂者,做退档处理。

  5、执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报考考生须体检合格。

  6、在填报高考专科志愿时,请认真查阅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在本省的学校代码和专业代码、录取批次,并就近到我院在各地市县报名处或在我院网站进行登记,以便优先录取。

  7、持录取通知书及入学须知办理学籍、户籍迁移手续,按时报到。报到时西安火车站设有新生接待站。

  六、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规定标准收费。

  七、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

  八、证书种类: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九、本章程由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通讯方式:

  邮政编码: 710305

  学院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草堂基地(西三环接西太路至太平峪)

  招办热线: 029-84959111 84959101 84959102 84959106 84959222(传真)

  学院网址: http://www.xhtu.com.cn

  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

  二〇一二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