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体育学院2018年舞蹈表演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沈阳体育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艺术类舞蹈表演专业在主校区办学:
沈阳市苏家屯区金钱松东路36号
3.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本科
5.学制及学习年限:艺术类舞蹈表演专业的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为3-6年
6.办学形式:全日制
7.主要办学条件:
沈阳体育学院原名东北体育学院,创立于1954年,隶属国家体委(国家体育总局),2001年,由国家体育总局与辽宁省人民政府共建,是我国体育行业骨干院校之一。
学校占地面积1688亩,建筑面积29.2万平方米,其中雪上运动中心占地757亩。现设有13个教学与研究机构,拥有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下设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管理学、体育新闻传播学、运动康复学7个专业。同时拥有全日制(非全日制)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18个本科专业涵盖教、管、文、理、艺5个学科门类。现有教工740人,专任教师485人,其中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1.13%,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1.65%;全日制本科生7442人、硕士研究生832人。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3.8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3平方米;生师比16.6:1;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367.4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3695.25元;图书81.5994万册,生均图书90.0册。《沈阳体育学院学报》是中文体育类和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学校与美国、法国、丹麦、韩国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的多所院校和机构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
学校坚持教学、科研、训练三结合,共培养各级各类体育人才5万余人。历届学生在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赛等世界大赛中获得金牌118枚,奖牌281枚。学生运动员代表中国队连续参加了第18—22届冬奥会,包揽我国冬奥史上雪上项目1金4银3铜共8枚奖牌。韩晓鹏在第20届冬奥会上夺得男子自由式滑雪空中技巧冠军,实现了我国冬奥史上男子项目和雪上项目金牌两个“零”的突破。郑姝音在第31届夏奥会上夺得跆拳道女子67公斤以上级冠军。至此,学校成为国内唯一一所自主培养的运动员在冬、夏两个奥运会上都夺得金牌的高校。
学校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项目技术诊断与机能评定重点实验室是东北地区最大的体育专业综合性研究与开发实验室,结合东北体育事业发展的地域特色,针对冬季奥运会项目进行科研攻关服务。
学校体育社会科学研究中心是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围绕高水平学术团队建设、学术平台搭建和体育公共服务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目前,学校正在坚持立德树人,提高教育质量,强化办学特色,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努力建设有特色、高水平的研究应用型高等体育院校,为实现国内一流、世界知名体育大学目标而奋斗。
二、艺术类招生计划说明
艺术类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人才需求规划为参考,结合我校办学条件制定艺术类招生计划。
舞蹈表演专业:面向辽宁、河北(校考)、河南、内蒙古、山西、甘肃、山东(校考)等(区、市)招生,招生计划及分省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我院艺术类不做预留计划。
我校舞蹈表演专业招生无语种和男女生比例要求。
三、艺术类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 专业代码 | 艺术类专业名称 | 学 制 | 科 类 | 授予学位门类 |
12 | 130204 | 舞蹈表演 | 4 | 音乐与舞蹈学 | 艺术学 |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体育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体育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体育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五、学费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学费收费标准:舞蹈表演专业10000元/学年·人。
住宿费收费标准:本科1200元/学年·人。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品学兼优学生可获得院内外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生·年;学院专业奖学金:一等1500元/生·年,二等1000元/生·年,三等800元/生·年。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8000元/生·年;品学兼优的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生·年,二等2500元/生·年,学生需提交《沈阳体育学院经济贫困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二级院系汇总申请材料报学生工作部备案。学院可为困难学生提供部分勤工助学岗位,具体标准以学院有关规定为准。
六、录取办法说明
1. 院校志愿及录取模式
辽宁省生源:舞蹈表演专业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省外生源:按照各省招办要求的艺术类投档模式投档录取。
2.调档比例
按照各省市招办执行的投档办法进行调档。
3.院校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有省统考专业成绩的省份,我校均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录取,不再对其进行校考,无省统考专业成绩的省份,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须参加我校校考的考生为山东省和河北省考生。文化课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控制分数线后,分省、分文理,按如下两个办法分别录取:一是我院组织专业校考的省份按我院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考生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文科考生依次按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理科考生依次按文化课总分、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注:我院划定舞蹈表演专业成绩控制分数线以下和没有参加我院专业校考的考生,我院不予录取)。二是组织舞蹈表演专业统考的省份,我校按照其省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考生省考专业成绩相同时,文科考生依次按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理科考生依次按文化课总分、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校考工作安排
(1)需参加我校校考的省份:山东省、河北省;其他省份采用各省统考成绩。
(2)舞蹈表演专业校考报名时间:2018年3月10日9:00—16:00
报名地点:沈阳体育学院办公楼一楼报告厅
(3)舞蹈表演专业校考考试时间:2018年3月11日7:00入场
专业测试地点:沈阳体育学院武术体操馆
(4)考生现场报名时须本人持身份证、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印发的《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信息表》、《沈阳体育学院2018年艺术类专业校考报名表》(见附件1);其中河北省舞蹈方向考生需同时携带河北省艺术类统考舞蹈表演考试相关合格证明材料,河北省体育舞蹈和健美操方向考生只需参加我校校考;专业测试时须本人持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专业测试合格者,将在沈阳体育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
5.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录取规定。
6.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且男身高170cm以上,女身高160cm以上(专业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五官端正,身材较好,体重适中。
7.相关信息
在沈阳站可乘327路公交车到华府丹郡站,下车后十字路口东走200米;在沈阳北站可乘333路公交车(注:乘沈阳体育学院专线车)到沈阳体育学院站下车;在沈阳南站下车西800米即是。
通讯、邮寄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金钱松东路36号沈阳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 编:110102
咨询电话及传真:024-89166657 申诉电话:024-89166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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