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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度招生章程

时间: 2013-05-27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912 收藏
江苏省/理工类/公办/江苏省
排名: 第0名
综合指数: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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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江高等专科学校(简称“镇江高专”)办学历史悠久,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公办普通高校。学校坐落在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江苏镇江。

  学校现有教职工603人,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以上243人,中级职称252人,硕士以上学位者196人,“双师”素质教师195人 ,为教学质量提供了过硬的师资保证。学校占地661亩,现有全日制在校生7000余人。建有校内实验实训室116个,校内实训基地8个,校外实训实习基地106个。图书馆有现代化的电子阅览室和丰富的数字化文献资源,图书藏量59万多册,电子图书295万种,电子期刊3000万篇,订有中外文纸质期刊639种。

  学校设有机械工程系、电子与信息系、化工系、管理系、旅游系、丹阳师范学院、人文科学系、艺术设计系、外语系、体育部、国际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等。共设45个专业,其中:央财支持重点专业2个(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广告设计与制作)、江苏省重点专业群3个(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广告设计与制作、旅游管理)、省级品牌专业1个(旅游管理)、省级特色专业1个(文秘) ,学校成立了23个专业(大类)建设指导委员会.

  学校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坚持面向基层,立足镇江,面向“长三角”,辐射全国,致力于培养高素质、强技能、善创新、可持续发展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学校坚持以人为本、关爱学生的理念,决不让一位同学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除开通了国家助学贷款通道、设有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以外,还设立了“品学兼优贫困生奖励制度”,奖励面占贫困生人数的40%以上。

  一、学校优势与特点

  (一)、老牌公办高校,百年文化积淀。学校办学渊源可追溯到1912年教育家吕凤子创办的正则女校和抗战期间的正则艺专。1992年教育部(原国家教委)批准成立镇江高等专科学校,是江苏省为数不多的老牌综合性公办专科学校之一。学校位于镇江市城市中心、风景秀丽的宝塔山下,形成了“崇爱尚美”的大学文化,是“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平安校园”、教育部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学校。

  (二)、办学理念新颖,注重学生发展。学校坚持“以生为本”,致力提升学生的全面素质。确立“能胜岗+能转岗”人才培养目标,学生“就业有技能,创业有本领,发展有后劲”。学生参加省级以上技能竞赛获奖率高,获奖人数多。学生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率达98%。与央企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以及苏南地区的行业优势企业建立合作育人机制,建有200多个毕业生就业基地,就业面向沪宁线,毕业生当年就业率保持在98%以上,就业对口率达85%以上。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

  (三)、师资优势明显,教学设施先进。学校拥有一支高素质名师队伍,其中副教授以上教师占42%,名列全省高职高专院校前茅。学校积极开展校企合作,配有先进专业技能实训设施,同全球最大的工业自动化与信息公司——罗克韦尔公司等行业优势企业共建校内实验实训室,创设“工厂化”教学情境,实施“教学做”一体化教学模式,教师在“做中教”,学生在“做中学”。学校建有一批中央和省财政重点资助的专业群和实训基地。

  (四)、专业特色鲜明,成才渠道多元。学校专业建设结构合理、规模适度、特色鲜明。注重通过多种途径帮助学生成才,“专转本”录取率高出全省平均数5个百分点左右,位居全省前列;与多所本科名校开通“专接本”渠道,对接本科的专业门类多。同时积极拓展国际合作办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可获两国文凭。社团活动多样,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全方位提高学生综合能力。

  (五)、突出亲情服务,全面关爱学生。学校坚持全员育人,教职工视学生为亲人,在严格管理的同时,全面加强学生的学习、生活指导和服务,“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蔚然成风,学生满意度高。学校实行奖优济困并举,设有多项奖助学金,特困生勤工助学覆盖面100%,对特困生实行学费减免,确保不让一位同学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制三年,学校国标代码11051、我校在江苏招生代码1410、1695,在其他省份招生代码按照各省考试院或招生办公布的代码为准。

  三、办学地址

  1、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校本部):江苏省镇江市学府路61号。

  2、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丹阳师范学院):江苏省镇江市丹阳经济开发区齐梁路1号。

  四、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

  1、 按照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总分为主。凡第一志愿或平行自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将按照招生计划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江苏文理科考生选修课程等级不限,必修科目等级要求达到4C、1合格,艺术、音乐专业必修科目等级达到4C)。2013年我校分别在江苏、安徽、浙江、重庆、湖北、四川、新疆、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山西、河南、甘肃招生(在各省招生具体计划和招生录取规则以考生所在省教育考试院的公布和规定为准)。

  2、 考生加分录取政策按照考生所在省有关规定执行。

  3、 收费标准:(1)学费标准:普通类4140元/年·生;艺术类6800元/年·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2000元/年·生。

  (2)住宿费标准: 根据需要选择住标准公寓或小套间公寓,收费标准分别为每生1000元/年·生或1200元/年·生。

  五、颁发学历证书及奖、贷学金制度

  1、学生完成学业后由学校(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颁发普通全日制类毕业文凭,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

  2、学校坚持以人为本、关爱学生的理念,奖优济困并举,决不让一位同学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开通了国家助学贷款通道;设有国家、省政府奖学金和助学金;设立了“品学兼优贫困生奖励制度”,奖励面占贫困生人数的40%以上;实行勤工助学制度,特困生勤工助学面占100%;实行对特困生学费部分减免制度,减免面占特困生的50%。

  六、联系与咨询方式

  学校地址:镇江市学府路61号 邮政编码:212003 电子信箱: 466205300@qq.com

  招生咨询电话:0511-88962859、88911087、88911067

  镇江高专招生网: http://zsw.zj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