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南山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切实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烟台南山学院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烟台南山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烟台南山学院 学校国际代码:12332
第五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六条 学校不断加强学科建设,优化学科结构,现设有23个二级学院,本科专业22个,专科专业43个,涵盖了工、文、理、经、管、艺等学科门类。
第七条 成立时间及荣誉:学校是由国家级大型企业南山集团投资33亿元兴办的一所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成立于1991年,2000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为具有独立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资格的民办高职院校,2005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晋升为具有独立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资格的民办普通本科院校。先后被教育部授予“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教育委员会授予“全省社会力量办学先进单位”、山东省教育厅授予“山东省高校教学管理先进集体”、“全省民办教育先进集体”及“全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第八条 基本情况
◆ 优雅的校园环境
学校地处气候宜人的胶东半岛新兴海滨城市烟台龙口,占地面积6358.63亩,建筑面积151.8731万平方米,现有东海和南山两处校区。东海校区位于渤海海滨森林公园内,校园北门是天然海滨浴场,西侧是亚洲最大的滨海国际高尔夫球场;南山校区紧邻国家 4A 级旅游风景区—南山景区。
◆ 优越的办学条件
学校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93亿元。拥有现代化实验实训室68个;教学用微机8494台,数字网络语音室15个,大型可视化教室2个,网络工程实验室2个,多媒体教室276个,IP卫星接收设备4套以及外语广播节目发射台2个;各办公、教学终端均接入千兆光纤校园网;馆藏纸质图书164.3万册,电子图书5600GB,报刊3363种。学校先后成立了计算机中心、机械工程训练中心、电子工程训练中心,并达到国家示范实验实训基地建设标准。建有会计电算化模拟实训室、餐饮酒店模拟实训室、市场营销实训室、电子商务实训室、工商管理实训室、物流管理实训室等完备的实验实训设施。
◆ 优良的师资队伍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305人,其中享有国务院特殊津贴的外聘专家9人,副高以上职称489人,具有“双师”素质的教师434人,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教师 648人,外籍教师22人。他们中有主持多项国家级、省部级重点研究课题的博士生导师,有国外留学归来的学者,有在中国软件业做出较大贡献的软件高工,有参加过国产飞机设计制造的数控专家,更有一大批教学经验丰富的教授、名师,形成了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治学严谨、水平较高的教师队伍。
◆ 全新的办学理念
学校以服务学生为根本理念,以“学生的呼声是工作的命令,学生的能力是培养的重点,学生的就业是工作的目标,学生的安康是我们的牵挂,学生的成功是学校的光荣”为基本方针,在坚持教学中心、质量立校,为学生奠定深厚的知识基础的同时,着力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交流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通过为学生提供基本技能操作平台、专业技能训练平台和综合技能应用平台,深化校企一体,扩大校企合作,实行订单培养,形成了以“六双”(双元、双轨、双纲、双课、双师、双证)为特征的人才培养模式,培育出大批社会急需的技能型、应用型、创新型人才。
◆ 先进的教学模式
学校按照“实用、开放、灵活”的教学原则,面向市场,以与岗位要求“零障碍”设定培养目标,以与市场需求“零距离”设计培养方案,形成了双证书培养模式。“双证书”即学历教育与职业资格考试有机结合起来,鼓励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取得会计从业、导游员、营销师、室内装饰设计员、维修电工、数控车铣加工中心操作工、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项目管理师、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师、网络编辑师、广告设计师、软件工程师、电子商务师、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物业管理师、制图员、企业信息管理师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学校实行学生自由选课基础上的完全学分制,为学生提供最大的自主学习空间。
◆ 优异的教学成绩
2009年,在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中,我校学生荣获国家二等奖;在第六届山东省大学生机电产品创新设计大赛中,学校获一等奖3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6项;在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学校获一等奖1项,三等奖2项;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中,学校获一等奖1项,三等奖1项。
◆ 可靠的就业保障
学校对就业工作实行全员参与、全过程指导、全方位服务,搭建起就业指导平台、信息服务平台、高薪岗位平台、国外发展平台和个性化服务平台。目前,除南山集团以外,我校开拓了包括境外、北京、天津、长三角洲、福建等稳固而广阔的就业市场,每年毕业生就业企业达1100多家,毕业生就业率较高,就业质量较好,得到了家长、社会及政府部门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2007年中国教育研究会授予烟台南山学院 “全国首批就业型大学”的荣誉称号。
◆ 坚实的办学后盾
南山集团是位列中国企业500强前列的大型民营股份制企业,拥有能源、铝业、纺织服装、房地产、金融、旅游、教育等主导产业;是“山东60年最具社会责任品牌”、“国家级文明单位”、“全国小城镇建设示范区”。南山集团一直把举办高等教育作为一项公益事业,为学校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可靠的资金保障。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招生工作。学校招生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就业处作为常设机构,协调处理学校招生日常事务,其职责是:
(1)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以及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和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或实施细则;
(2)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专业招生计划,制订并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录取规则,不做误导考生和家长的宣传和承诺;
(4)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5)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6)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招生对象
第十条 普通本科、高职:招生对象为山东、河南、河北、江苏、浙江、福建、山西、安徽、江西、湖北、陕西、四川、甘肃、新疆、宁夏、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天津、广西、海南、青海共23个省区参加2010年普通高考且成绩达到我校录取线的考生。
第十一条 对口高职本科:招生对象为山东省参加2010年对口高职高考且成绩达到我校录取线的考生。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二条 烟台南山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省招办的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德、智、体等多个方面综合考核考生,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执行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但我校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
第十六条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报考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
(1)不设志愿级差,选考科目不限。
(2)按照志愿清的原则
在上线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录满我校计划为止;若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则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志愿录取,以此类推。
(3) 按照专业清的原则
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生源,按其填报的第二、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对考生进行专业调剂。
(4)对于按以上原则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5)艺术设计、动画本科录取时必须在取得省级艺术统考本科证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工业设计本科录取时在取得省级艺术统考本科证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6)艺术类专科录取时必须在取得省级艺术统考专科证或本科院校颁发的艺术类测试合格证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八条 对于按照国家规定可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与同成绩的其他考生同样对待。
第六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凡发现有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需交纳学费、住宿费以及教材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按山东省人民政府当年规定的标准执行。学费标准:普通本科、对口高职本科8800元/年;普通高职5800元/年,艺术类高职6800元/年;住宿费:700—1200元/年。退学退费标准按照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奖助学金
为了帮助和鼓励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实施奖助学措施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烟台南山学院自主设立了南山学院奖学金、新生入学奖学金、贫困助学金和新生特困补助金等。
助学贷款:凡被我校录取的山东、江苏、湖北、陕西、甘肃考生,可到户籍所在地的金融机构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具体请祥看“全国高校学生资助信息平台”。
第二十二条 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名称:烟台南山学院;本科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高职(专科)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三条 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方式: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烟台南山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五条 联系渠道
东海校区地址:山东省烟台龙口市东海开发区 邮编:265713
南山校区地址:山东省烟台龙口市南山工业园 邮编:265706
咨询电话:0535-8609070 8609225 招生就业处: 网址 http://www..nanshan.edu.cn/zsb 邮箱
E-mail: zsb@nanshan.edu.cn
第二十六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烟台南山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本章程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烟台南山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