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湖南都市职业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08-06-06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986 收藏
湖南省/综合类/民办/湖南省教育厅
排名: 第0名
综合指数: 0.00
热度:6445K

  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为了准确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进一步规范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按省教育厅要求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校全称:湖南都市职业学院(省内代码:4766 国标代码:14121)

  第二条 学院简介:湖南都市职业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在校学生4000余人,设五系、一部、三十多个专业方向,三十多个实验、实训室,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香港等地建有就业实习基地。

  第三条 学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远大三路黄花国际空港工业园

  第四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五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院校。

  第六条 招生对象:1.参加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含中专、技校、职高毕业生);2.初中优秀毕业生(五年制高职大专)。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脱产学习。

  第八条 办学特色:学院坚持以人为本,以学生为本,注重技能教育的同时更注重素质教育。以就业为导向,倾向于理工科,文科专业特色鲜明。实行校企联合,订单式培养,零距离就业,学院有一批适应市场需求,特色鲜明的专业:印刷专业全省高职院校唯一;航空服务专业毕业生供不应求;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及建筑工程等专业实习环境非常优越,就业渠道畅通。另外,我院还与部队签订了合同,在我院招收士官生。

  第九条 专业设置:印刷技术、航空服务、建筑工程技术、工程监理、物业管理、模具设计与制造、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应用电子技术、会计电算化、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商务、商务英语。

  第十条 录取原则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和湖南省的招生政策及规定,认真落实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原则,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合理。

  湖南省内考生在湖南省高考志愿的第一志愿栏内填报我院或5个并列第一志愿都填报我院,我院承诺考生在达到湖南省专科批次的投档线的情况下,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

  填报我院志愿时请考生参照今年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出版的《招生与考试》杂志填写我院名称、代码及专业代码,填报学院志愿后,请及时与我院驻各地招生老师或学院招生办联系(电话:0731—6399188 6399155),以便我院能及时录取。

  第十一条 收费标准:

  我院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批复确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 毕业证书说明:

  学生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颁发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可查询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湖南都市职业学院毕业证书。

  第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湖南都市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答询和解释。

  招生咨询电话:0731—6399188 0731-6399155

  传 真:0731—6399155 邮 编:410137

  E-mail:hunandushixueyuan@126.com

  网 址:http://www.hnup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