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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09-05-20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3075 收藏

  一、学院简况

  (一)学院全称:邵阳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院代码(国标):12600 在湘招生代码:4715

  (三)学院法定代表人:彭解华

  (四)学院性质: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

  (五)学制:学制三年

  (六)毕业证书:学生毕业成绩合格的,颁发由教育部统一的毕业证书。

  (七)学院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城南梅子井。

  二、招生对象为2009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不限应届生和往届生。

  三、招生条件

  (一)考试分数: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外语语种:我院以英语为外语语种安排教学。

  (三)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状况符合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确立的标准。

  (四)性别比例:男女性别比例不限。  

  四、招生录取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接受监督的原则。

  (三)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

  (四)根据志愿按分数由高到低录取的原则。

  (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考生的原则。

  (六)优先满足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考生的专业志愿的原则;

  (七)在考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按国家规定可增加分数和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的原则;

  五、收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理科类专业4000元/年,文科类专业3500元/年。

  (二)住宿费:每学年600--1200元。

  六、资助困难学生政策: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正常学习,采取如下资助措施:

  (一)实行奖学金制度,家庭困难、学习刻苦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助学金,省(市)人民政府奖学金、助学金。

  (二)设立若干勤工俭学岗位,为家庭困难的同学提供资助。

  (三)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四、企业支持和赞助的奖助学金。

  七、新生入学规定

  (一)新生入校后,学院在1个月内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者有弄虚作假情形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凭有关证明,向学院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2周;超期不报到或者未经请假超过2周不报到的,取消入学资格。

  (三)新生户口转入学院所在地,是农业户口的转为非农业户口。

  八、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电话查询,登陆学院招生网页查询,寄发通知书等。

  九、本章程的解释权归邵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十、其它

  (一)报名及咨询地点: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城南梅子井邵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网址:http://www.syzyedu.com

  (三)E-mail:syzyedu@126.com

  (四)联系电话:0739-5301616/5301928

  (五)邮政编码:422004

  (六)乘车路线:市内乘25、26路公交车可直达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