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学校性质 学校为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公办),专科层次,由国家财政拨款办学,中央与湖北省共建,隶属于湖北省人民政府。
学校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月湖路,地处武汉市中心城区(邮编430050),国家标准代码12052。
录取规则 1.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
2.学校各专业无外语语种要求,学生进校后以英语安排教学。
3.除轮机工程技术(轮机管理方向)专业只招收男性外,其他专业无
男女比例限制。
4.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新生入学后进行全面复查,对不合格者区别情况予以处理,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5.轮机工程技术(轮机管理方向)专业属航海类专业,该专业要求:双眼裸眼视力5.0以上,辨色力完全正常,身高1.65米以上的男性考生,肝炎病原携带者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验呈阳性者不能报考。
6.我院在湖北省的自主招生,严格按照湖北省招委【2009】1号文件精神执行。
7.学校设有国家和省助学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学习奖学金、素质奖学金、社会实践活动等各种奖项,有完整的贫困生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保障体系。
学 费 按湖北省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费
联系方式 电话:(027)84804966 84804969 84800294
传真:(027)848047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