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农业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
学校性质
1、学校全称:江西农业大学
2、学校代码:10410
3、学校地址:江西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志敏大道1101号
4、办学性质: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录取规则
1、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实施高招“阳光工程”。
2、执行教育部和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政策。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成绩为重要依据,对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3、在招生录取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投放报考我校考生电子档案,投档比例为100%~120%。
4、学校录取以志愿优先,即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第一次进档(即填报学校一志愿)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次投档生源不足时才考虑录取后续投档的考生。江苏省考生进档后的排序办法为“先分数后等级”。
5、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采用三个“三分之一”的原则,即对第一次进档(即填报学校一志愿)的考生按高考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前三分之一的考生优先满足其第一、二专业志愿,中间三分之一的考生优先满足其第三及后续专业志愿,后面三分之一的考生专业志愿依据学校各专业录取情况而定。在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含对非第一次进档的考生),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学校志愿和高考分数的顺序,并参考考生单科成绩,将考生调剂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直至该专业录取满额;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6、学校所有专业开设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
7、会计学(国际会计方向)、金融学(国际金融方向)和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专业的考生要求英语口试良好以上,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口试良好以上,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20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国际班)、生物技术(国际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20分,且家庭具有出国学习两年的经济实力。旅游管理专业(含本专科)要求男生和女生身高分别不低于170cm和160cm。园林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有绘画基础的考生。
8、艺术设计、音乐表演专业经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专业合格考生方可报考上述两个专业。
9、艺术类普通本科录取时,对达到我校在当地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高职(专科)录取时,可在高职(专科)专业合格线上考生中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0、学校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对考生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等优惠政策。对享受加分或降分政策的考生,录取安排专业时以投档分数为准。
11、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英语、数学单科成绩较好和获地市级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的考生。
12、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中所作的相关规定处理。学校相关专业不录取《指导意见》中规定的因患病不宜就读的考生。
13、学费:本科普通类3335-4255元/年,艺术类9200元/年,软件工程10000元/年;高职5000元/年。住宿费600-1000元/年。如有调整,以当年江西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有关规定为准。
14、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批次以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安排的批次为准。
15、在入学三个月内,将根据《江西农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修订)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含身体)复查,复查合格者方可注册。不符合招生体检条件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凡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奖学金与贷款
1、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企业及个人设立的奖学金。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文化分达到生源所在地一本线且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可享受金额为5000元/人的新生奖学金。
2、在籍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有关政策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
3、学校设有专项扶困补助资金和勤工助学基金,用于帮扶经济困难学生并支持在校学生参与勤工助学活动。
招生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791-3813214(兼传真)、3867084(语音)
E-mail:jxndzsb@126.com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 邮编:33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