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农业大学2007年招生章程
江西农业大学2006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校址
全称:江西农业大学
校址:江西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性质:省属普通公办高等学校
四、录取规则:
1、我校鼓励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执行各省(市、自治区)给予农业院校的第一志愿加(降)分投档政策。
2、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学校志愿、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的顺序优先的办法处理,不设分数级差。对于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
3、政审、体检、专业成绩及文化成绩都合格的艺术类考生,录取本科时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高职时,可在高职专业合格线上考生中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对报考我校英语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要求加试英语口语,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报考生物技术(国际班)专业的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20分。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要求身高男生和女生分别为170cm和160cm以上。
5、我校各专业开设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
6、各专业对男女生录取比例均无限制。
7、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学校将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即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予以退回。
五、学费标准:严格按照江西省政府有关规定执行。本科专业为3335-4255元,艺术类专业为9200元,软件工程专业10000元,高职专业为5000元,住宿费为600-1000元。(单位:学年)
六、颁发学历证书:毕业时按学校规定颁发江西农业大学毕业证和学位证
七、招生办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 邮 编:330045
电 话:0791-3813214 E-mail:jxndzs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