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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宁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时间: 2013-06-27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616 收藏
福建省/综合类/公办/福建省
排名: 第0名
综合指数: 0.00
热度:10094K

  一、学院概况

  宁德职业技术学院是2005年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闽东唯一一所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前身为茶叶泰斗张天福创办于1934年的省立福安农业职业学校和创办于1939年的省立霞浦师范学校,已有79年深厚的办学历史积淀,人才辈出、影响深远。学院坐落在素有“中国电机电器城” 、“全国第二大民营船舶修造基地”、“中国茶叶之乡” 之誉的福建省福安市区,距福州动车车程40分钟、高速公路车程1.5小时。现设有机电工程系、生物技术系、文化传媒系、信息技术与工程系、财经管理系、公共基础部和成人教育部等7个教学单位。开设了涵盖现代农业、机械制造等领域及新兴经济社会急需的27个专业。以全日制高职(大专)学历教育为主,致力于培养社会需要的高素质、高端技能型人才。

  学院环境优美,设施完善,师资优良。校内实验实训室41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千余万元。学生住宿条件优越,新建学生公寓6幢,独立套间,电热水器等设施齐全。教职工近300人,专任教师中教授1人(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2人,福建省高等职业院校百名优秀专业带头人1人;副高及以上职称占专任教师28.87%,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30%;“双师”素质教师比例达78.02%;已建成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形成了“工学交替、课证融合、三段递进、校企共育”的人才培养特色。与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远东电机有限公司、浙江和能物流有限公司等60多家优秀企业合作,建立了校外实训基地、产学研基地、“订单式”人才培养基地、顶岗实习基地。推行“双证书”制度,对所有专业开展了相应的职业资格认证,并颁发国家、行业或企业资格证书,毕业生职业资格证书获取率达100%。学院负责推荐和全面跟踪毕业生就业,近几年毕业生就业率97%以上,用人单位满意度99.56%以上;2011年全省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我校获优秀级。创新、创业教育走在全省高校前列,2011年39名毕业生获得福建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获证率名列全省高校前茅,并荣获“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基地”称号。

  二、学院性质、招生对象、办学地点

  1、学校名称:宁德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3、学校代码:13977

  4、招生对象: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

  5、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专科院校

  6、学院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安福泰路232号 邮编:355000

  三、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和招生区域:

  1、招生计划:我院2013年招生计划以福建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及其他要求将分别由各省级高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详见宁德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计划。

  2、招生专业:电机与电器、数控技术、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新能源应用技术、船舶工程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茶叶生产加工技术、茶艺、园艺技术、园林技术、食品生物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会计、会计与审计、市场营销、物流管理、学前教育、商务英语、装潢艺术设计、历史文化旅游。

  3、招生区域:福建、山西、浙江、安徽、河南、广西、贵州、云南、甘肃等9省招生。

  4、学制:三年

  四、学费标准:

  学院严格执行福建省有关收费规定,按福建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费。除装潢艺术设计、音乐表演专业每生每年7200元;其余专业每生每年6000元。

  五、录取规则:

  学院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尊重考生志愿,公正、公平、公开的录取原则。

  1、学院参加专科(高职)批次的录取,招生录取工作在生源地招生办的组织、监督下进行,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2、、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省定的高职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根据省考试院向社会公布的高职(专科)批试行按专业投档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3、艺术美术类录取原则: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同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考生所报的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配,专业成绩相同时,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及特长等因素择优录取。

  4、各专业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六、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1、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监督我院招生工作。由院长担任组长,下设招生办公室。

  2、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实行招生“阳光工程”,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学院信誉。

  3、学校成立以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接受社会监督。

  4、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593-6577029

  七、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1、由有关省级招生部门统一公布。

  2、我院在招生结束后,及时寄发录取通知书及入学须知。

  八、入学、助学及毕业:

  1、新生凭我院寄发的录取通知书和高考准考证报到入学,入后后,学校将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凡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退回原籍。

  2、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助学体系,贫困学生除了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奖学金外,还可通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特殊困难补助等途径完成学业。机电工程系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ATL)开展校企合作,联合办学,共同培养高素质技能型应用人才。学生可选择参加ATL(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订单班学习,在享受国家、学院奖学金的同时还可享受ATL奖学金,在读期间在ATL顶岗实习的薪酬按标准工资支付,进入ATL工作后可享受连续3年,每年3000元的学费返还。

  3、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通过职业技能等级鉴定的学生还可获得相应专业及等级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九、联系方式:

  了解我院招生资讯,可登入我院网站查询,或拨打我院招生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593-6558609 6577020

  传真号码:0593-6558609 6577020

  咨询QQ: 210373873

  学院网址: www.ndzy.cn

  电子邮箱:nzyzsb@163.com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执行,由宁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