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学院隶属于安徽省科学技术厅,2010年12月通过安徽省教育厅组织的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学院是全省唯一的雅思考试(IELTS)、实用日本语鉴定考试(J·TEST)、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考试(ACCA)、跟单信用证专家资格考试(CDCS)考点。学院自成立以来,秉承“贴近市场需求、强化实践教学、突出办学特色、培养实用人才”的办学理念,走“精品办学、特色办学”的道路,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逐年提高,连续四年荣获“安徽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此外,学院还荣获“全国示范雅思考点”、“安徽省职业技能大赛高职组优秀组织奖”、“安徽省大学生职业规划设计和创业大赛最佳组织奖”、安徽省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优秀单位” 多项荣誉称号。
学院全称: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颁发证书: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办学地址:合肥市濉溪路312号。
二、招生对象与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
普通高中应历届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中等技工学校)和综合高中职高班(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的应历届毕业生,包括具有中职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
(二)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参加安徽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安徽省2015年中职毕业生升学考试招生报名,并取得考生号;
3、身体健康。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专业及计划实行单列并向教育厅单独申报,计划纳入学院2015年普通招生计划,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另行公布。
四、报名
考生在2015年3月5日(上午8:00)至4月6日(下午15:00)登录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网站(www.acac.cn)进行正式报名并填报专业志愿,考生可填报2个专业志愿,选择专业服从。按考生报考的第一专业进行考核测试。
五、资格审核
2015年4月7日对申请人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4月8日在学院网站公布资格审核通过可参加学院测试和考生名单。
六、领取准考证
参加学院测试的考生2015年4月9日-4月11日来校领取准考证并进行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需交验以下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历届高中或中职毕业生还应交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现场确认时由工作人员打印出的“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报名信息表”1份,《诚信考试承诺书》1份。
(三)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写上姓名、高考考生号)。
七、考核内容与方式
(一)普通高中应历届毕业生
考核成绩由两部分合成,即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语文、数学、英语科目总成绩(以报考我院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中,最高分为基准,按照百分制进行折算),加我院对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1、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应届高中毕业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由省教育厅提供;历届高中毕业生无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需另外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素质考核笔试,主要内容为基础文化知识,总分100分。笔试时间:2015年4月12日下午 15:00-17:00
2、综合素质测试
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及专业学习的相关能力,满分为100分,测试形式为面试。
(1)成立测试考评组:负责综合素质测试的组织工作,制定综合素质测试实施细则及评分标准与测试流程;建立考评备选专家库,考评人员培训,素质测试场所安排;负责处理测试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①视入围素质测试的考生人数确定考评组数,每组由3-5名考评人员,1名纪检监察人员,1名工作人员组成。
②回避制度。考评人员在考评过程中遇到与考生有亲属、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到公正公平的情节,应回避。
③面试前30分钟,由纪检监察人员随机抽取产生各考评组组长和考评人员名单。
(2)测试时间:2015年4月12日上午。
(3)测试内容与分值:总分100分,详见下表:
测试 内容 | 仪表 仪态 | 语言 表达 | 心理素质与 应变能力 | 专业 学习 能力 | 逻辑 思维 能力 | 发展潜力与 创新能力 | 合计 |
分值 | 10 | 10 | 20 | 25 | 15 | 20 | 100 |
(4)测试流程:
①4月12日上午8:30前,考生到学院行政楼2楼会议室报到抽签,报到抽签截止时间:4月12日上午8:50;
②考生在《签到表》上签名,抽签决定面试室及面试顺序号(考生自行保管好自己的抽签号),准考证上登记“抽签号码”;
③上午9:00前,考生凭抽签决定的抽签号到对应的“候考室”等待,不得离开面试区;考生家长到“家长休息室”等候,不得进入“面试区”;
④上午9:00素质测试正式开始,由工作人员按照考生面试顺序号,带考生进入相应的面试室进行面试;
⑤对考生的面试评分,由每个考评人员独立评分,统计得到的平均值是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现场向考生本人公布面试成绩。
(二)普通中职应历届毕业生
由学院自主命题和组织考试,采用知识加技能的考试(测试)形式,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时间12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总分200分。
1、笔试
(1)时间:2015年4月12日下午 15:00-17:00
(2)内容及方法: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知识。考试科目:文化课综合(含语文、数学、英语等)。采用同一份试卷,闭卷测试。
2、面试
(1)时间:2015年4月12日上午
考生抽签、签到、面试等程序同综合素质测试。
(2)内容及方法:
主要考核学生的素质及技能,考核内容参考“2015年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部分专业技能测试考核参考纲要”,由专业教师组成面试小组,对不同类别考生分组进行面试。
八、录取
(一)组织领导:录取工作在安徽省教育厅领导下,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录取。
(二)奖励和照顾政策: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可以和普通高考考生享受同等奖励与照顾政策,严格按照《关于调整安徽省部分高考加分项目的通知》(皖招委〔2012〕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复转军人、失业人员等特殊群体按照有关政策办理。
(三)录取规则:学院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参考本院上年度统招文理科录取分数线,经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组集体研究划定录取分数线。对线上考生,依据考生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在第二专业未录满的情况下可录取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
(四)录取时间:4月13日-14日进行预录取, 4月15日-17日公示预录取名单;4月18日-20日拟录取名单上报省考试院。拟录取名单公示后,按照《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工作操作办法>的通知》(皖招考〔2015〕2号)文件规定,2015年4月27日至4月29日,考生需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每位考生只能在拟录取院校中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不得更改。逾期未上网确认的,按招生院校上报省考试院预录取时间先后顺序录取备案。只被一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无须上网确认。经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确认后,录取新生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等相关资料,录取结果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九、招生监督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院纪委对自主招生工作全过程参与和监督。
对在自主招生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学院学习的,报教育厅取消其学籍。
凡在自主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政策规定或有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查处。
十、收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学生奖助学金制度。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等,积极奖励和资助成绩优秀或家庭困难的学生,总覆盖面达到60%以上。
十一、附则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本章程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1-65148006、0551-65148355
申诉电话:0551-65145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