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合肥师范学院2008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时间: 2008-05-29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3383 收藏
省属
安徽省/综合类/公办/安徽省
排名: 第356名
综合指数: 57.97
热度:49031K

  院校性质: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校 址:三孝口校区在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327号,邮政编码为230061;锦绣校区在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1688号,邮政编码为230601。学院校园网网址为:www.hftc.edu.cn

  一、录取原则

  1.录取体制。继续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实行招生“学校负责,招办(考试院)监督”录取体制。

  2.录取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政治思想品德审核合格,以文化考试作为主要入学考核标准的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坚持保护考生利益,尊重考生志愿的原则。

  3.录取办法

  ⑴为保护考生利益,专业投档采用“专业清”和“分数优先”并举方式。即进档考生按照考生第一志愿安排专业,若第一志愿已满,则根据考生第一志愿专业顺序和文化考试成绩进行调剂;第一志愿投档数不足的专业,按照考生第一志愿专业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补充到相关专业,直至足额为止。同等条件下,与录取专业一致的单科成绩优秀者优先。

  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的,或不符合我院专业录取要求又不能调剂的,或我院专业招生计划已满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给予退档。

  ⑵报考本科美术学、艺术设计、音乐学以及高职(专科)美术教育、艺术设计、音乐教育专业,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高职(专科)最低控制线的情况下,按照安徽省专业统考(我院在山东省校考)成绩排名依次录取。

  ⑶报考本科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英语单科成绩须在90分以上。报考本科数学与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一般要求数学单科成绩分数不低于90分。

  ⑷报考本科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以及高职(专科)英语教育、初等教育(英语)专业,我院限招英语语种考生,且英语口试成绩合格。其他专业学院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宜报考我院,以免影响大学阶段外语学习。

  ⑸招生录取时无男生、女生比例限制,无应届、历届考生限制。

  ⑹录取非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征集志愿)考生不设分数级差,原则上参考考生第一志愿顺序依次安排专业。

  4.体检要求

  ⑴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体检表进行审核。对于体检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对于专业限报的考生,不能录取到限报专业。

  ⑵有口吃、肢体残疾、驼背,面部有明显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的考生不宜报考师范类专业及师范类专业方向。报考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音乐学专业,要求考生口齿清楚,听辨灵敏。

  二、招生计划与证书颁发

  ⑴省教育厅下达2008年普通本科招生计划2000人,其中在安徽省招收1970人,在山东省招收30人。下达普通高职(专科)招生计划2800名,全部在安徽省招生。

  ⑵毕业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内容按照教育部教学〔2002〕15号文件规定填写。

  ⑶颁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合肥师范学院

  三、收费标准

  我院执行安徽省相关大中专院校收费标准文件精神和要求。本科文史类专业3500元/学年,理工类专业3900元/学年,艺术类师范专业5000元/学年,艺术设计专业7000元/学年,其中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上浮10%。高职(专科)文史类师范专业3200元/学年、高职专业3500元/学年,理工类师范专业3500元/学年、高职专业3900元/学年,艺术类师范专业5000元/学年,艺术设计专业6500元/学年,其中英语教育、计算机应用技术(师范)专业学费标准上浮10%。

  四、联系方式

  我院招生咨询电话为0551-2836350、2836287,监督电话为0551-2836356、2836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