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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报考常见问题

时间: 2018-05-29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617 收藏
辽宁省/综合类/公办/辽宁省
排名: 第0名
综合指数: 0.00
热度:6414K

  一、请问你们学院属于什么性质的办学单位?

  我院属于公立高等专科院校,是“辽宁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立项建设单位。

  二、请问你们学院的主要教学模式是什么?

  我院已完成全部课程的项目化教学改革。部分学科与德国合作,已经引进德国“双元制”教学模式。

  三、请问你们学院的毕业生就业情况如何?

  我院毕业就业情况良好。

  四、哪些学生可以报名参加单独招生和注册入学试点招生?

  符合我省当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高中生,均可向我院申请单独招生考试报名。

  五、哪些学生可以向开展单独招生的高等职业院校申请免试录取?

  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除符合我省当年普通高考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2、获得由辽宁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3、高中阶段教育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中,目前在职在岗且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并获得县级人民政府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者。

  六、单独招生考试都考哪些内容?怎么考试?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单独招生院校要根据普通高中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各自学习的内容和特点,结合本校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合理确定单独招生考试内容和形式。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考试,学校单独组织文化课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并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参考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选拔录取。

  七、被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和注册入学招生录取的考生如何获知录取结果?考生被录取后是否还可以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或我省统一组织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

  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各招生院校要于4月底前完成单独招生和注册入学招生的录取工作并到省招考办办理录取新生备案手续。招生院校负责签发、寄送录取通知书,并在学校网站上对录取结果进行公示。考生可登录报考院校网站查询录取结果。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未被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或注册入学试点招生录取且已报考普通高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和我省统一组织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可继续参加考试。

  八、被单独招生和注册入学录取的学生,毕业时颁发什么样的毕业证书?

  被录取学生入学后,单独编班组织教学活动,学生在校期间由学校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在校学习期满,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学分,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条件,将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证书。考试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