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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你校在招生过程中,有何监督保障体制?

时间: 2009-06-14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885 收藏
吉林省/理工类/公办/吉林省
排名: 第0名
综合指数: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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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院在院党委领导下,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原则问题,由学院党委会或院长办公会集体决定。在招生过程中,严格执行“六公开”、六不准“。即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