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2020年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时间: 2020-06-15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3166 收藏
河南省/理工类/公办/河南省
排名: 第0名
综合指数: 0.00
热度:10906K

第一章 总则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探索符合职业教育特点和规律的高职招生考试评价机制,促进我院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工作稳步进行、健康发展,依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工作,坚持高等职业教育科学选才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在省教育厅领导下,学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在省招生办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下,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要求进行招生。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五条 办学类型:普通专科院校

第六条 学院国标代码:10842

第七条 在豫招生代码 6275(普通专科) 6349(二年制软件学院) 6335(国际合作办学)

第八条 办学地点:1、天鹅湖校区地址:三门峡市崤山西路42号(三门峡市崤山西路与黄河西路交汇处)2、大学城校区地址: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学府路3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常务副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院级相关领导担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确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专业、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条 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第四章 招生对象与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的范围、条件

(一)招生范围主要面向河南省,其他各省以教育部计划来源系统分省分专业审批为准。

(二)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并参加全国2020年普通高考的学生。

(三)招收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并参加河南省2020年对口升学的学生。

第十二条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学校2020年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学校各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为: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专业收费4070元/学年,其余文科类专业收费3700元/学年;计算机应用技术,其余理工类专业42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6000元/学年;护理、护理(国际护理)、康复治疗技术收费5280元/学年,其余医学类专业4800元/学年;软件学院(二年制)9000元/学年;中外合作办学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德系汽车服务技师)9600元/学年;中外合作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13600元/学年;中外合作办学护理专业10680元/学年;天鹅湖校区:住宿费900元/学年;大学城校区:最终以发改委审批价格为准

第十三条 各批次招生执行过程中,如生源不足,剩余计划转入到下一批次统招计划。

第五章 录取原则和限制

第十四条 我院依据河南省教育厅颁布的本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水平,择优选拔人才。

第十五条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作限制。但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六条 加分考生以加分后成绩排队。

第十七条 无相关科目成绩要求,艺术类、体育类考生使用生源省术科统考成绩。文化课、专业课双过线,按文化课分数高低录取。

第十八条 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对于符合我院录取标准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对进档考生分配录取专业。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对其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身体健康状况按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以正常录取。

第二十条 录取结果由生源省招办通过有关媒体刊登公布。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一)新生报到时,须携带高中毕业证书、身份证、准考证。

(二)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学院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完善“奖、贷、助、补、减、勤”的帮困助学体系,对品学兼优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奖助互补的政策。其中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平均每生每年3000元(其中建档立卡学生享受每生每年4000元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限额8000元。学院设有校内励志奖学金和各类企业奖助学金,提供充足的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三条 学院联系方式及乘车路线:

学院地址:(1)天鹅湖校区地址:三门峡市崤山西路42号(三门峡市崤山西路与黄河西路交汇处) 

(2)大学城校区地址: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学府路3号
(3)考试乘车路线:三门峡火车站或长途汽车站乘坐市内公交1路、2路、9路、17路到职业技术学院站下车即到;从高铁三门峡南站乘迎宾1号公交车到技术学院站下车即到;从三门峡西站(火车站)乘西站至市区1路、5路公交车到技术学院站下车即到

邮政编码:472000;联系电话:0398-2183558  5108601  5108602  5108603传真: 0398-5108600;联系人:王波 胡昌民;学院网址:http://www.smxpt.cn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