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京理工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燕京理工学院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其前身是2005年成立的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学校位于“环首都经济圈”的核心——京东燕郊高新技术开发区,距天安门38公里。学校占地面积1860亩,校园环境优美,各项设施齐备完善。招生列入全国统一计划,目前在校学生已逾20000人。学院设置了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等学科39个专业,实行学年学分制,学制四年,2013年面向全国招生。学费为文史经管类专业每生每年12000元,理工类专业每生每年13000元,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年15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1000元。(各项费用如有调整,以河北省物价局批复为准)。学院设立奖学金,以鼓励在学习和校园文化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学校地址:河北省三河市燕郊经济技术开发区
办学类型:民办高校
学校代码:13895
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分专业招生人数:见当地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学生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颁发燕京理工学院本科学历证书;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按教育部政策和学院规定,由燕京理工学院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二、招生条件
考生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各专业对男女比例均无限制,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
我校所有专业不设志愿级差。调档比例为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20% 以内(包括120%),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各专业录取人数可视情况进行调剂。2013年在江苏省对进档考生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
执行各省(市、区)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录取美术类考生的原则是:在统一组织美术专业联考的省区,对文化课成绩达到提档线的考生,按专业联考成绩择优录取。计划满额时,若专业成绩并列,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如各省招生部门对艺术考生录取规则另有规定的,执行当地的录取政策。
不单独招收特长生,考生有特长,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其它事宜参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文件执行。
录取结果将通过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及我院网站公布。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本章程由我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附则
通讯地址:北京东燕郊开发区迎宾北路45号燕京理工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
邮 编:065201
电 话:010-80843809 010-80844355 010-80844356 010-80844357
传 真:010-80843808
E-mail:zhaoban2005@mail.buct.edu.cn
网 址:http://www.yit.edu.cn或 http://www.ncbuct. 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