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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老区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1-05-24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316 收藏
山西省/综合类/民办/山西省教育厅
排名: 第0名
综合指数: 0.00
热度:3771K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的有关文件,规范我院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山西老区职业技术学院
  2.学校代码:14105
  3.办学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和平北路东流街
  4.办学性质:民办
  5.办学层次:高职
  6.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
  1.计划公布:分省的来源计划与专业招生计划主要有两个公布渠道,一是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我校通过招生简章与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2.外语语种:不限
  3、男女生比例:对男女考生无比例要求。
  4、招生专业:护理、助产、酒店管理、导游、市场营销、医疗美容技术、眼视光技术。
  5、报考护理、助产、医疗美容技术、眼视光技术的考生,男生身高在172厘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63厘米以上,五官端正,肤色好,仪表清秀,身体匀称,无明显的疤痕,有较好的气质,无色盲色弱。
  6、报考酒店管理、导游、市场营销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在170厘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60厘米以上。
  7、所有专业要求五官端正,口齿流利。
  三、体检标准:
  执行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录取规则及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1、录取原则:遵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指标,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录取原则,择优选拔新生。
  2、提档比例:我校一般按1:1.20的比例提档。
  3、专业录取原则:
  A.我院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确定其专业。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优先录取高分考生,对总分相同或相近的考生,综合考虑相关单科分数等因素确定;
  B.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按照专业二志愿、三志愿的顺序进行专业调剂;
  4、高考附加分:同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
  5、录取结果公布:录取结果按教育部统一要求与各省统一规定的形式公布,同时在我校网站公布。
  五、收费标准
  1、严格按照省物价局审核的标准执行。
  2、学费:护理5800元/人.年、助产5800元/人.年、医疗美容技术5800元/人.年、眼视光技术5800元/人.年、酒店管理5600元/人.年、市场营销5600元/人.年、导游5600元/人.年。
  3、公寓费:800元/人.年(8人间)
  六、毕业证书
  学生毕业时,修完全部教学课程,成绩合格,电子注册后,颁发“山西老区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毕业证书。
  七、联系方式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和平北路东流街 邮编:030027
  电话:0351-6655188 6655967 2800557
  传真:0351-6655967
  招生网站:http://www.sxlqzy.cn
  E_mail: shanxilaoqu001@163.com

  八、附 则
  新生入学时,学院要进行全面的入学资格审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本章程解释权属山西老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本章程自印发之日起生效,学院原有关于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冲突时,以本章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