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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学院2015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时间: 2015-06-17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3484 收藏
省属硕士点
贵州省/综合类/公办/贵州省
排名: 第341名
综合指数: 56.70
热度:12650K

第一条 根据《高等教育法》、《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的通知》,为了贯彻落实“依法治招”的要求,推进“阳光招生工程”的实施,规范学院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让考生全面、准确了解学院办学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铜仁学院

办学性质:公办

学院代码:10665

办学层次:本科教育

办学类型:综合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三条 学院地址:贵州省铜仁市清水大道103号

网址:http://www. gztrc.edu.cn

第四条 招生办联系电话:0856--5232263、5232273(传真)

编:554300

E-mail:zjc@163.com

第五条 铜仁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一所本科层次的综合性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对象为普通专科学校应届毕业生。

第六条 学校成立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工作政策和领导学校的招生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与录取的日常工作。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第七条 根据贵州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我校在省内积极开展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简称“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凡符合报名条件的普通专科学校应届毕业生均可报考我校当年公布的“专升本”招生专业 。报名“专升本”考试的学生须参加全省统一文化考试和我校组织的(上全省统一划线后的考生)各对应专业的专业考试。

第八条 招生计划与专业:按当年贵州省教育厅、发改委下达我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执行。具体招生计划和专业可登录我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网站http://www.gztrc.edu.cn/zsjy查询。

第九条 考生身体健康要求:考生在报考本校时应根据自身健康状况并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慎重填报专业志愿。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十条 录取原则: 按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划定的录取线,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和专业复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并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等方面的综合素质,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根据考生志愿按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复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已录满,若本人服从专业调剂,则可根据考生成绩在我校其他相对应的专业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 为确保生源结构和质量,经省教育厅和招生考试院同意,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和各专业录取实际,对各招生专业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二条 根据国家及贵州省的有关文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新生入学三个月后取得学籍。在此期间,学校将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规入学者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其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学院严格依照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不同专业收费标准不同,具体收费标准登录我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网站查询。

第十四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学校发给国家承认学历且由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铜仁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十五条 按照国家当年就业政策,学校为毕业生提供有效的就业指导服务,切实为毕业生做好就业推荐和就业派谴工作。

第十六条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专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并开展有特困生勤、贷、减、免、补等资助工作。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铜仁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