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铜仁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07-05-14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292 收藏
省属硕士点
贵州省/综合类/公办/贵州省
排名: 第341名
综合指数: 56.70
热度:11676K

  第一条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贵州省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为了贯彻落实“依法治招”的要求,推进“阳光招生工程”的实施,规范学院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让考生全面准确了解学院办学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铜仁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办学类型及性质:全日制普通高等公办学校。

  第三条 学院地址:主校区地址:贵州省铜仁市清水南路17号

  北校区地址:贵州省铜仁市清水南路51号

  第四条 招生办联系电话:0856--5230923、5230718(传真)
  邮编:554300
  网址:http//:www. gztrc.edu.cn/home/xsc

  E-mail:trxyxsc@21cn.com

  第五条 铜仁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一所本科层次的综合性普通高校。

  第六条 学院成立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学院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学院纪委、监察部门对学院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第七条 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八条 录取原则:按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划定的本、专科录取线,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并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等方面的综合素质,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学院录取的考生原则上应报有我院志愿,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尚未录满时,则依次录取平行志愿或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按志愿和分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如无法满足该专业招生计划时,若本人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在我院其他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体育、艺术、师范类专业考生的录取要求:体育专业的本科男生身高为1.68米以上、专科1.65米以上,本科女生身高为1.58米以上、专科1.55米以上,且须取得专业考试合格成绩(含艺术类考生),文、理兼招。 师范类专业考生要求五官端正,肢体无残缺,无口吃,身高在(男生)1.55米、(女生)1.45米以上。

  第九条 招生计划与专业,我院目前有9个本科专业,23个专科专业,面向全国部分省、市、区招生。详见2007年招生专业目录或直接登录我院网站http//:www.gztrc.edu.cn

  第十条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限英语,且须参加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语加试。

  第十一条 根据国家及省、地的有关文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及按规定收取的其它杂费。新生入学三个月后取得学籍,在此期间,学校将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其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学院严格依照省政府和地方有关部门审核的标准收取学生费用。不同专业收费标准不同,具体收费标准详见贵州省当年《招生考试报》和当年招生专业目录,或直接登陆我院网站http//:www.gztrc.edu.cn查寻。

  第十三条 学生修完规定的课程,经考核合格,我院统一颁发由教育部监制、国家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本科学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优秀专科生按一定比例,有机会参加对应专业的专升本考试,考核合格后可升入本科学习,享受本科学生同等待遇。按照国家当年就业政策,学院为毕业生提供有效的就业指导服务,广开就业渠道,切实做好就业推荐和就业派谴工作。

  第十四条 学院设有奖学金、助学金、专业奖学金、社会资助奖学金及单项奖学金等,积极争取国家助学贷款,并开展特困生勤、贷、减、免、补工作。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铜仁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