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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学院2018年常见问题

时间: 2018-05-03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995 收藏
省属
内蒙古自治区/综合类/公办/内蒙古自治区
排名: 第516名
综合指数: 55.14
热度:14449K

  一、 专业志愿清是什么意思?

  就是所谓的“专业志愿优先录取原则清”,是指按招生院校投档比例的线上已经投档的考生,由招生院校审核在符合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的规则。

  举例说明:高校招收物理和数学2个专业,各招收1人,投档3人,假设投档考生成绩及报考专业如下:

  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录取规则的办法,

  录取顺序如下:

  第一步:

  为物理专业安排考生,

  共招收1人,

  选择第一专业招考物理的高分考生1名,

  只能是考生甲,

  乙成绩为第二名,

  无法安排在物理专业

  第二步:

  为数学专业安排考生,

  共招收1人,

  选择第一专业报考数学的高分考生1名,

  只能是考生丙,

  乙虽然分数高于丙,

  但乙第一专业不是数学,

  优先级就不如丙,

  无法安排在数学专业。

  第三步:

  学校的2个计划已经完成,

  考生乙没有专业可以安排,

  退档处理,

  录取工作结束。

  通过例子可以看出:专业志愿在进档考生的专业确定时具有绝对的优先权,分数只是在同一志愿考生排序录取时起作用。设置专业优先录取规则的高校往往是比较重视考生的专业倾向,保护考生的专业志愿。

  我区的招生院校在我区近几年文理科招生录取中,都是按照“专业志愿清”的规则进行录取的。

  第二章 办学地点

  二、呼伦贝尔学院国标代码是多少?

  学校国标代码:10819

  三、呼伦贝尔学院办公地址在哪?

  学校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学府路83号

  四、呼伦贝尔学院办学层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五、呼伦贝尔学院有什么录取规则及要求?

  录取规则

  1.我校录取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志愿清”方式择优录取。

  2.学校执行相关省、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3.新生入校后,我校对新生复查,经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属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及学籍。

  4.同等条件下,文科考生依次按照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文科综合、外语(蒙朝语授课考生取外语、汉考三级成绩高者)、文科数学成绩排序后择优录取,理科考生依次按照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外语(蒙朝语授课考生取外语、汉考三级成绩高者)成绩排序后择优录取。高职类考生依次按照专业综合、高职语文、高职数学、高职英语成绩排序后择优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5.内蒙古自治区报考美术类、音乐类、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自治区专业课统考且考试成绩合格,在文化课成绩达到自治区划定的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后,录取时按考生志愿,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清”方式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40%。

  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按照自治区考试中心要求录取,如无具体要求依次按照语文、外语、数学、文科(理科)综合成绩排序后择优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6.科类为汉授体育和蒙授体育的考生,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清”方式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按照数学、文科(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成绩排序后择优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7.黑龙江、山东的美术类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划定的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后,录取时按我院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8.其他省市的艺术类考生承认其专业课联考成绩,若无省市专业课联考则承认其他同层次本科院校专业课合格证。录取时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9.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校企合作办学各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

  10.学校在浙江省录取全部专业均不限制选考科目;录取工作按照《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录取要求

  1.外语语种: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国际经济贸易专业入学后外语只开设英语教学,非英语考生谨慎填报。

  2.外语笔试、口语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内录取的英语专业学生要求英语笔试成绩不低于90分并且外语口试成绩良好以上。英语(蒙语授课)本科专业要求英语笔试成绩不低于45分。

  3.采矿工程专业只招男生。酒店管理(本科)专业要求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

  4.录取的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少数民族预科班(汉授)只招收户籍为呼伦贝尔市的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及俄罗斯族考生。

  六、呼伦贝尔学院 学费、住宿费及其他标准是什么?

  1、学校执行自治区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本、专科收费标准

  2、住宿费:900元/年(入住高层六人间的女生开学后再补交住宿费200元/年)

  3、 其它费用见入学须知

  七、呼伦贝尔学院有什么资助政策?

  除执行国家、自治区相关的资助政策外,呼伦贝尔学院大学生资助政策有:

  1.校内奖学金。学校利用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的资金设立校内奖学金,每学年发放一次,一等奖学金1200元,占在校生的3%;二等奖学金900元,占在校生的7%;三等奖学金600元,占在校生的10%。

  2.勤工助学。学校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设置的岗位有:劳动实践岗每人每月200元;学生助理岗位每人每月150元。

  3.社会力量资助。学校通过争取社会力量,开展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

  目前,我校开展的社会力量资助有:(1)“勤则通”助学金,每年资助15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资助12000元。(2)“一帮一”结对帮扶资助,由我校各学院及行政部门的在编职工捐资设立的资助,每人每年资助3000元。

  4.绿色通道。我校建立“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七、呼伦贝尔学院招生咨询联系方式是什么?

  联系电话:0470-3103126 3103125 传真:0470-3103125

  E-mail:xsczsb1@ey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