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呼伦贝尔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0-04-09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721 收藏
省属
内蒙古自治区/综合类/公办/内蒙古自治区
排名: 第516名
综合指数: 55.14
热度:14958K

  学院全称:呼伦贝尔学院

  学院国标代码:10819

  学院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学府路83号

  一、学院性质:

  学院为国家教育部批准的一所公办的全日制综合类普通本科院校。

  二、招生计划、录取批次及录取要求:

  1、招生计划:呼伦贝尔学院2010年招生计划总数为3280人,其中本科2730人,专科550人。

  2、外语语种:英语专业、国际经济贸易专业、旅游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3、外语笔试、口语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内录取的英语本科专业学生要求笔试成绩95分以上且口试成绩4分以上。英语(蒙语授课)本科专业学生要求英语笔试成绩20分以上。英语教育、旅游英语专业要求英语笔试成绩80分以上且口试成绩3分以上。

  4、采矿工程专业只招男生。

  三、录取规则:

  1、我院录取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院在内蒙古录取新生时采取“专业志愿清”方式,即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我院提档时承认各省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3、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采取多种形式对新生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我校有权做出处理。

  4、我院在内蒙古自治区加试的音乐学;在黑龙江、河北、江西加试的美术学、艺术设计;在山东加试的美术学、艺术设计、音乐学录取时只承认我院的专业课合格证,对其他省市的考生承认其专业课联考合格成绩,若无省市专业课联考则承认其他本科院校专业课合格证。内蒙古考生在专业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自治区划定的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课成绩乘以40%与文化课成绩乘以60%之和按志愿清方式录取。其他省市的考生在文化课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内蒙古自治区录取的美术学、艺术设计只承认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音乐表演(蒙古族民歌演唱)、学前教育(蒙)承认其他本科院校相应专业课合格成绩,录取时采取志愿清方式。摄影专业承认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同时承认其他本科院校同层次音乐类专业课合格证。

  四、学费、住宿费:

  1、学费:普通本科、高职(专科)学费为3500元/年;艺术类、体育类、小学教育(音乐、美术方向)专业学费6000元/年;艺术设计、摄影本科为7000元/年。同科类蒙语授课各专业及民族预科班学费减20%。

  2、住宿费:900元/年

  3、其它费用见入学须知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呼伦贝尔学院

  2、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六、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内蒙古的考生可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或16897788声讯电话查询

  其它省市的考生可通过当地教育科研网或声讯电话查询,也可通过我院网址查询http://www.hlbrc.cn

  七、联系方式:

  地址: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学府路83号

  电话:0470-8259192 8259557

  传真:0470-8259192

  E-mail:xsczsb1@eyou.com

  呼伦贝尔学院

  201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