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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09-05-14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225 收藏
省属
内蒙古自治区/综合类/公办/内蒙古自治区
排名: 第516名
综合指数: 55.14
热度:14958K

  学院全称:呼伦贝尔学院

  学院国标代码:10819

  学院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学府路83号

  一、学院性质

  学院为国家教育部批准的一所公办的全日制综合类普通本科院校。

  二、招生计划、录取批次及录取要求

  1、招生计划:呼伦贝尔学院2009年招生计划总数为3405人,其中本科2605人,专科 800人。

  2、外语语种:英语专业、国际经济贸易专业、旅游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3、外语笔试、口语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内录取的英语本科专业学生要求笔试成绩95分以上并且外语口试成绩4分以上。英语(蒙语授课)本科专业要求英语笔试成绩30分以上。英语教育、旅游英语专业要求英语笔试成绩80分以上且外语口试成绩合格以上。

  4、煤矿开采技术和采矿工程专业只招男生。

  三、录取规则

  1、我院录取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省(区)采取专业志愿清方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我院提档时承认各省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3、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我校采取多种形式对新生复查,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学生进行处理,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我校有权做出处理。

  4、我院在内蒙古自治区加试的美术学、艺术设计、音乐学;在河北、江西加试的美术学、艺术设计;在山东加试的美术学、艺术设计、音乐学、音乐表演录取时只承认我院的专业合格成绩,对其他省市的考生承认其专业联考合格成绩,若无省市专业联考则承认其他本科院校专业合格成绩。内蒙古考生在专业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自治区划定的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合格成绩乘以40%与文化课成绩乘以60%之和按专业志愿清方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他省市的考生在专业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志愿清方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内蒙古自治区录取的音乐表演、音乐表演(蒙古族民歌演唱)、学前教育(蒙)承认其他本科院校相应专业合格成绩。录取时采取专业志愿清方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四、学费、住宿费

  1、学费:普通本科、高职(专科)学费为3500元/年,一些特殊专业学费有适当调整,艺术类、体育类本科专业学费6000元/年、(艺术设计、音乐表演本科为7000元/年),专科4000元/年。同科类蒙语授课各专业及民族预科班学费减20%。根据呼伦贝尔市呼工商费字[2006]3号文件规定,俄语(中外合作办学)、美术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国内的学费加住宿费共为12450元/年。

  2、住宿费:900元/年

  3、其它费用见入学须知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呼伦贝尔学院

  2、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六、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内蒙古的考生可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或16897788声讯电话查询

  其它省市的考生可通过当地教育科研网或声讯电话查询,也可通过我院网址查询http://www.hlbrc.cn

  七、联系方式

  地址: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学府路83号

  电话:0470-8259192 8259557

  传真:0470-8259192

  E-mail:xsczsb1@eyou.com